![]()
2026年開年的資本市場,剛剛開啟,一份看似普通的訴訟公告先讓不少法務同行心里“咯噔”了一下。主角是A股上市公司歐林生物。事兒不算特別大,標的額1920萬元(含提成款和違約金),對于一家上市公司來說,這筆錢還不至于傷筋動骨。但有意思的是這起糾紛的“年齡”——案涉合同簽署于2011年。
一份跨越十余年的合同,在這個時間節點突然“暴雷”,甚至導致上市公司賬戶被凍結,這本身就是一堂生動的風險管理課。
作為律師,我們常說:合同不是簽完字就進了保險柜,它是一個有生命的動態過程。今天,我們不談案情的是非曲直(畢竟還沒開庭),只借著這個案子,聊聊那些在長期合作中,容易被老板們忽視、最后變成“天價學費”的法律細節。
一、模糊的“君子協定”:當初有多省事,現在就有多頭疼
歐林生物這起案子,核心爭議在于“提成款”。原告王某主張自己按約提供了疫苗技術資料,該拿錢了;而歐林生物則認為原告的主張沒依據。
在實務中,我見過太多類似的劇本。十多年前,雙方正處于“蜜月期”,為了促成合作,合同條款往往寫得“大而化之”。
?“按照行業慣例支付提成”——哪個行業的慣例?
?“在項目取得階段性成果時支付”——什么叫階段性成果?PPT做完算不算?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這句話在法庭上約等于廢話。
在長期合同(尤其是涉及技術開發、IP授權、長期聯營)中,“模糊”不是靈活,而是隱患。十年前的模糊條款,就像一顆由于受潮而暫時沒響的啞彈。隨著時間推移,市場環境變了,人員換了一波又一波,當利益分配的預期出現偏差時,這顆雷終究會炸。
二、案例復盤:那些被“長期主義”掩蓋的坑
原文檔中提到的建材案例雖然經典,但屬于典型的“一錘子買賣”質量糾紛,不太能反映長期合作的復雜性。為了讓大家更有代入感,我結合過往的辦案經驗,給各位講兩個更貼近“長期合作風險”的真實側寫(已脫敏處理)。
案例一:軟件開發的“永恒”升級(替換了原建材案例)
某科技公司A委托開發商B定制一套管理系統,合同一簽五年,約定“B負責系統的后續維護及必要的更新升級”。
前三年相安無事。第四年,行業出現新技術,A公司要求B對系統架構進行底層重構以適配新業務。A認為這是“必要的更新升級”,屬于合同內義務,不加錢;B認為這是“開發新產品”,必須重新收費。
結果:雙方僵持不下,B直接停服斷網,導致A公司業務癱瘓。
律師銳評:
這里的坑在于對“服務邊界”的界定不清。長期合同中,技術迭代是必然的。把“架構重構”當成“打補丁”,是甲方的美好愿望;而沒有在合同里把“運維”和“二期開發”切分開,則是雙方共同的失誤。
案例二:股東退出的“死循環”
兩位合伙人創業,在《股東協議》里約定:“若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投資人有權要求創始人回購股份。”
聽起來很公平?問題出在“怎么算錢”上。沒寫計算公式,沒寫估值基準日。
后來公司果然虧了,投資人要求按“投入本金+年化10%”回購,創始人堅持按“公司現有凈資產(此時已縮水80%)”回購。
結果:公司陷入僵局,業務停擺,最后雙輸。
律師銳評:
很多長期協議只寫了“怎么結婚”,沒寫“怎么離婚”。缺乏清晰退出機制的長期合作,本質上就是一場賭博。當信任破裂時,再去談價格,人性的貪婪會讓談判成本無限拉高。
三、律師的“避坑”指南
回到歐林生物的案子,雖然原告申請了財產保全凍結了1920萬,看似占據主動,但訴訟的長跑才剛剛開始。對于正在經營企業的各位,我有三點不成熟但很實用的建議:
1.戒掉“到時候再說”的習慣
別迷信“即使合同有漏洞,大家這么熟了也能談”。在巨大的利益(或損失)面前,熟人也會變路人。對于收益分配基數(是按銷售額還是凈利潤?)、支付節點、交付標準,能用數學公式表達的,絕不要用形容詞。
2.給合同裝個“熔斷機制”
長期合作充滿了變數。建議在合同中預設“分手條款”:如果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怎么辦?如果一方實控人變更了怎么辦?如果技術路線被淘汰了怎么辦?丑話都在前頭說,才是對商業伙伴最大的尊重。
3.動態管理,別讓小分歧變成大訴訟
歐林生物案子里的爭議,大概率不是一夜之間產生的。很多長期糾紛都是“累積效應”的結果——第一年結算有小分歧,忍了;第三年又有分歧,擱置了;第十年,總賬一起算,崩了。
定期的合同履約復盤至關重要。發現苗頭不對,要么趕緊簽補充協議明確下來,要么及時止損。
結語
法律訴訟沒有真正的贏家,最好的合同是那份鎖在抽屜里、永遠不需要拿去法院的合同。
歐林生物這1920萬的凍結資金,對于所有企業管理者來說,都是一記警鐘:審視一下你手里那些“高齡”合同吧,別讓當年的草率,成為今天最大的負債。
(注:本文僅作法律實務探討,不構成對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見,亦不代表對案件結果的預測。)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