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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爺爺是衡陽市一名局長,當(dāng)然是舊時的局長。
在一篇稿子中,我記載了他一次辛酸逃難的故事。
爺爺姓蘇,全名是蘇壽松。祖籍是長沙蘇家托,生在蘇家托,死在我老家。
由于時局動蕩,我爺爺帶著我奶奶和父親逃到了一個叫桃坑鄉(xiāng)的地方。
這是典型的深山老林,山高林密,渺無人煙,通往縣城只有一條羊腸小道,六十年代此地還有老虎,小時候,只要我一哭鬧,母親就會說老虎來了,我便立刻停止哭喊,萬分緊張地爬進被窩。
我爺爺逃到這兒,這里雖是深山老林,卻也有人家,山是人家的山,地是人家的地,爺爺一家住在哪里呢?
此外,他還有一個兒子患有精神疾病(是我大伯。我大伯本來沒有神經(jīng)病,小時候特調(diào)皮,爺爺動不動用木棍敲他的腦袋,結(jié)果敲成了神經(jīng)病),所以我勸大家以后打小孩千萬別敲腦袋,腦袋是司令部,換掉一個排長或混凝土工,不影響大局,你把司令或項目經(jīng)理都換掉了,如何得了,這個項目非垮不可。
爺爺一家此刻深陷困境,居無定所,衣食無著,爺爺更是躺在臨時搭建的草棚里動彈不得,奶奶自然是焦急萬分。
這時,天上總算掉下了一塊餡餅,雖然有點發(fā)霉,但還是可以吃的。此地有一戶人家正在招女婿,看上了我爺爺身邊的兒子,即我的父親。當(dāng)?shù)厝艘挟?dāng)?shù)厝俗雠觯话阏胁坏剑蚝芎唵危瑳]地位,被人瞧不起,特窮特傻的男人才會干。所以我跟我老婆到了談婚論嫁時,一次我開玩笑說,我到你家做上門女婿算了。我老婆眼里立馬放光:好啊!她馬上許諾:你到我家來,我一分錢財禮也不要。按當(dāng)?shù)氐牧?xí)俗,男人到女方家上門,男人沒有發(fā)言權(quán),一切由老婆作主。不過,現(xiàn)在世道變了,不是上門女婿,家里的事現(xiàn)在也是老婆作主。真是變天了。
這戶人家姓李,不是大戶,但這家的女主人娘家是大戶,也就是我的養(yǎng)外婆,她親伯伯是湖南、江西二省民防團團長,一直與毛斗智斗勇,被毛同志稱為“井岡山大毒蛇”,這一稱呼被寫進了毛的著作里。
其實我這個外婆也不是親外婆,我的親外婆不在這。說到這,又不能不說下我母親的身世了。我母親出生在湖南的衡南縣黃竹鄉(xiāng),三、四十年代,中國戰(zhàn)亂不止,家窮,沒飯吃,只好外出逃荒,這是文雅的說法,其實就是討米要飯。外公外婆帶著一兒一女,一路乞討,風(fēng)餐露宿,最終來到桃坑鄉(xiāng)這個小山村,幾天后,最令人擔(dān)憂的事情發(fā)生了。
我外公病了,病越來越重,很快臥床不起,麻煩來了,外婆要照顧病人,沒辦法外出乞討,我母親還小,只有兩歲,兒子也只有四歲,天天要吃要喝,全家人眼看就要餓死,外婆只好作出一個艱難而又痛苦的選擇,子女全部送人。恰好我這個養(yǎng)外婆沒有生子女,就把我母親收養(yǎng)了,兒子送給了另一戶人家。
估計那戶人家給了一些錢,外公的生命得以維持了一段時間,最終還是病重去世了。葬在哪,是如何去世的,我母親沒說,我不知。外公去世后,外婆流著淚回到了老家,一家人從此生死分離。
母親雖然衣食無憂,但她非常恨親外婆,怪親外婆不該將她送人。人真是奇怪的動物,一般來說,不管家窮家富,小孩子都不愿離開自己的家,自己的父母,寧愿餓死也不離不棄。小時候,我母親開玩笑說,要把我送給一個富貴人家,我立刻瞪大眼睛,大聲抗議,我不去,我才不去呢,要去你去。
不久,外婆染病,覺得時日不多了,就回來一趟,想最后看她的女兒一眼。我母親躲著,邊躲邊哭,堅決不見。她還小,沒有意識到這是親外婆最后一面。母親不見自己的母親,成了小伙伴們攻擊我的一大罪狀。小時候,我跟人家一吵架,人家就會說,你母親不認娘不認爹,弄得我怒火沖天。我們小孩子認為有兩件事最侮辱人,一是當(dāng)面叫自己父母的名字,二是不認父不認母。如果哪個小孩敢當(dāng)面叫我父母的姓名,我會立刻沖上前去,跟他死斗,不論他高大威猛,壓在地上,打得嗷嗷叫,我會視死如歸,打倒了爬起來再打。
我外婆沒有說什么,流著淚,好像晚飯也沒吃就走了,不久去世。母親雖然恨外婆,但外婆去世,她還是難過了很久。畢竟血肉相連,這份濃濃親情永遠無法割舍。
其實我母親還是很懷念自己的母親,臨終前,她還說想回自己的老家看看,她在養(yǎng)父母家過得一點都不幸福,她始終想念生她養(yǎng)她的故鄉(xiāng),現(xiàn)在我父親來了,衡陽和衡山同屬一個地區(qū),父親和母親算是老鄉(xiāng),就是親人,我母親很高興,極力要嫁給我父親。
我養(yǎng)外婆其實是不太愿意我母親嫁給我父親的,因為養(yǎng)外婆又收養(yǎng)了一個同齡男孩,目的就是讓他們倆人成為夫妻,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母親開始同意,后來看見我爺爺帶著我父親來了,態(tài)度馬上變了,不同意。在她眼里父親就是家鄉(xiāng)人,就是親人,是自己最終的歸宿,非父親不嫁。母親又哭又鬧,不吃不喝,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樣,跟江姐、劉胡蘭同志可能有得一拼,事情好像鬧得挺大的,最后是鄉(xiāng)政府?dāng)嗟陌福瑥娬{(diào)新社會了,婚姻自由,母親才跟父親結(jié)了婚。
父親結(jié)了婚,爺爺奶奶順其自然住在母親家里了。爺爺病更重了,好像是五幾年就去世了,反正我出生后一直沒見過爺爺,雖然爺爺去世得早,但我時刻能夠感覺他的存在,不僅夢里想見,而且會時時想象爺爺激蕩的歲月,爺爺生活的年代,爺爺與犯罪分子生死搏斗的非凡經(jīng)歷,這段榮耀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在歷史的長河中,人只是短短的一瞬,百年之后,注定會成歷史的塵埃,無人問起,也無人想起。但爺爺經(jīng)歷過,就夠了,作為他的子孫,應(yīng)以他為傲。
爺爺去世后,他之前的“局長”帽子也就隨之撤銷了。奶奶帶著患有精神病的兒子,回到了衡陽,在這里她順利找了一個工作,成了衡陽眼鏡鐘表商店的一名員工。
在這里,母親又經(jīng)歷人生中一段最黑暗的日子,兩個三四歲的女兒相繼離世,母親因此與我奶奶失和,死不往來,弄得我十八歲才見到我的奶奶。這是后話,以后在書上說。
這個稿子記錄的是我爺爺逃難的一段經(jīng)歷,我一直以為作為子孫有責(zé)任有義務(wù)記錄父輩們非凡的經(jīng)歷,他們的歷史與民族的歷史是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他們的苦難其實也是民族的苦難。也是人類的苦難史,值得每個人記取。
我把這個稿子給了《西湖》文學(xué)雜志的一位編輯,很快發(fā)了,后來又有幾個雜志相繼發(fā)了,完成了自己一個小小的心愿。寫的稿子總要發(fā)出來,留存于世才是道理,否則自娛自樂,何苦來哉。
(李蘇章原創(c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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