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原網
與酒泉市某“國企”簽訂項目后,展龍緊急購買了集裝箱,同步推進地勘、測量、打樁、放線等前期工作,全力籌備項目開工。
這個項目選址位于酒泉市一處戈壁灘,毗鄰國家級某產業園。2022年8月,烈日炙烤著大地,幾輛鏟車平整出了一塊場地,四周插著“中能景潤國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能景潤’)”字樣的彩旗,迎風招展,不時有人帶著無人機、全站儀等設備在此地進行測量。
這個國家級項目由“國企”背景的中能景潤承包。中能景潤對外宣稱,該公司承包了某國企下屬子公司的“中國核廢料回收處理項目”,該項目總價值高達6000多億元。展龍先是簽訂該公司外包的2個基坑土方項目合同,而后他又簽訂了“中國核廢料回收處理項目”的停車場和開工典禮項目的合同。
等待許久,展龍卻等不到項目開工的消息。他有些急了,一次次打電話聯系這家公司,得到的消息卻總是“項目馬上開工,麻煩再等等”。
展龍心中愈發不安,便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該公司核心人員信息,結果讓他如墜冰窟。他發現,該公司負責人唐龍、鄧強、單鵬等人,均赫然在列于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
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經偵大隊偵查發現,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中能景潤先后騙取了20家企業及個人的工程保證金,涉案總金額高達4000余萬元。與展龍一樣,不少企業和個人被“千億項目”“穩定收益”的噱頭吸引。
在甘肅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副總隊長方立民看來,本案最特殊的地方,是形成了圍繞“甘肅某技術產業園”的虛假分包產業鏈。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該產業園的公信力“搭便車”,通過多層分包不斷騙取資金。這種行為不僅讓眾多企業和個人蒙受損失,更嚴重的是擾亂市場秩序,給正規產業園的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盧波是該案主辦民警之一。讓他痛心的是,“我們給投資人打電話,說這個項目是假的,但很多投資人依舊相信這個項目是真的,他們仍在等待項目開工。”
偽裝:假工地、假資質、假合同編織投資陷阱,引投資人入局
“帶挖機先進場”“所有項目負責人的工作做好對接和交流”“彩旗和剪彩都要按流程準備好”……這是記者在中能景潤酒泉項目部獲取一份項目開工前的會議紀要。
記者還在中能景潤酒泉項目部租賃某酒店二樓的接待處獲取了一份“指揮部電話”,顯示該公司設有總經理辦公室、總工程師、項目總負責人、財務總監、綜合管理部、技術部、工程部和安監部等部門。
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孫全剛負責偵辦該案,他對中能景潤印象尤為深刻。“你去中能景潤重慶總部看一下,犯罪團伙租了整個一層樓。辦公室裝修豪華,而且部門設置齊全,看起來比酒泉項目部還正規。”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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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景潤酒泉項目部的一間辦公室 (央廣網發 警方供圖)
孫全剛表示,從中能景潤辦公場所裝修來看,這會讓投資人覺得該公司資金雄厚,而且公司設置的部門和人員配備齊全,讓投資人認為中能景潤不是小打小鬧,而是一家正規、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司。另外,該公司還招聘一些技術人員制作工程施工方案、工程設計圖,用來迷惑投資人。再者,這家公司在甘肅省金塔縣戈壁灘上用推土機推平了一塊區域,四周插上印有中能景潤的彩旗,偽造工程將要開工的假象。
“我們在詢問該公司負責人的時候,對方說這是個真項目,反正就是不停編故事,還謊稱自己背景深,其實就是個大忽悠。”孫全剛說,一些投資人本來在外地經營公司,與中能景潤簽訂合同后,專門派人在中能景潤酒泉項目部樓下租賃商鋪,并成立分公司,與中能景潤探討基坑怎么挖、要挖多深等工作,目的是做好開工前準備工作。
據孫全剛介紹,因為犯罪團伙在包裝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讓不少投資人相信這家公司是真國企。首先,在工商注冊方面企業名稱用“中”字開頭,做生意的人普遍認為用“中”字頭注冊的企業,一般都與國企有關,有一定渠道聯系到國企高層,并拿到好項目。其次,這家假國企在工商注冊資本為980億元,讓投資人覺得該公司資金實力雄厚,自己便想分一杯羹。再者,承包工程需要相應的建筑資質,中能景潤找人偽造虛假的建筑資質,對外謊稱擁有多個建筑一級資質,具備承包某國企下屬子公司基坑項目的要求。
在孫全剛看來,最關鍵的是,該公司向投資人出示了中能景潤和某國企下屬子公司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上蓋有這家國企下屬子公司的公章和公司董事長的簽字,這讓很多投資人信以為真。另外,犯罪團伙為繼續騙取投資人相信工程的真實性,要求投資人制作開工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流程,并將發包方由某國企下屬子公司更換為軍方某單位。事后,犯罪嫌疑人交代,這只是讓投資人相信中能景潤的關系和實力。
“兩年時間,中能景潤一直讓投資人等待項目開工。”孫全剛說,如果不查這家公司,他們會越騙越多,因為很多投資人已經把這個項目推薦給親戚和朋友,讓他們再去投資。
揭秘:股權代持“變身”國企,40家合作單位托底
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目前“中能景潤”仍處于存續狀態,其注冊資金高達980億元。殊不知,這樣的“中字頭”企業背后,竟暗藏著一條“掛靠國企”的灰色產業鏈。
記者在某社交平臺檢索“掛靠國企”關鍵詞后,頁面彈出多則相關服務信息。這些中介信息內容大同小異,均以“國企、央企混改勢在必行”為宣傳噱頭,核心則是兜售“掛靠國企”服務,聲稱可讓國有企業為民營公司發展“背書”,年服務費用區間在1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具體金額以掛靠層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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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介在朋友圈羅列“掛靠國企”優勢(網絡截圖)
“掛靠國企”的吸引力究竟何在?一名中介在其朋友圈羅列了核心優勢:“不僅能直接增加企業資質與背景厚度、提升民眾信賴度,還可助力企業優先享受國家政策福利,獲取資金和項目扶持,同時實現公司結構優化及政企人才交流等附加價值。”
在他看來,民企尋求“國企身份”的需求各有不同,因為有企業是為了給客戶展示實力,有的則是合作方明確要求必須要有國企背景,而有些民企純粹是為了提升自身企業形象。為打消記者疑慮,中介陳培說,其公司與40多家國企都有合作,不用擔心掛靠不上。
陳培向記者詳細介紹“掛靠國企”的操作模式,即通過國企混改完成股權變更。“簡單來說,民企的股東將51%-100%的股權交由國企代持,從而進行控股,企業性質也隨之‘變身’為國企。”陳培說。
陳培透露,尋求此類服務的民企往往有明確的實際需求,因為不少客戶本身就和政府有合作關系,甚至已經敲定了項目,但有些項目明確要求只與國企簽合同,所以這些企業必須“變身”才能拿到項目。
關于操作流程,陳培稱只需正規工商變更。“第一步先過稅務,核查目標公司是否存在欠稅等問題,然后再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完成后,股權就正式發生轉移。”他坦言,常規工商變更只需10多個工作日,而通過他們的“特殊渠道”,3至7個工作日即可辦結。變更完成后,目標公司會在天眼查等企業信息平臺顯示“國企標識”。
“變更完成后,你可以名正言順地跟客戶說具有國企背景。其實很多合作方分不清國企的強勢與弱勢,只要有‘國資’標簽就夠用。”他說。
“三級以下國企最容易掛靠。”陳培直言,這類層級較低的國企“不會受到嚴格監管”,相關操作多由“事業單位內部人”主導。“我們只是中間環節,賺點服務費,大頭都被合作的國企賺走了。有些國企本身可能不盈利,內部人就通過這種方式搞點額外收入。”他說。
陳培介紹,目前,新能源行業的公司“掛靠國企”較多。對這些企業來說,一個“國字頭”標簽意味著更高的信用度,而服務費最低只要幾萬元,但有了這個身份后,業務成交率能提升10%,這筆投入很快就能收回來。
為彰顯“服務保障”,陳培還提及所謂的“售后機制”。他說,混改完成后,他們會協調上級國企出具紅頭文件,證明國企背景絕對真實,隨便審查都沒問題。他還說,若出現“國企標識不顯示”等問題,他們會把公司遷到其他合作國企名下,照樣能顯示國資背景,因為他們手中有很多“殼公司”,這就是他們的售后保障。
套路:層層包裝迷惑市場,催生多重安全隱患
為清理假國企、假央企,相關部門早已展開持續整治。國務院國資委網站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先后公布三批假冒中央企業名單,累計達823家。其中,2021年10月首批公布353家,2022年9月第二批公布175家,2023年4月第三批公布295家。國資委在公示中明確指出,這些假冒企業及其下設各級子公司與中央企業無任何隸屬、股權、投資、合作及業務關系,其一切行為均與中央企業無關。
在打擊假國企方面,2022年4月至7月,國務院國資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假冒國企專項行動,印發的《打擊假冒國企專項行動方案》明確要求,各省、市國資委牽頭組織排查工作,搜集移交違法犯罪線索,推動建立防范假冒國企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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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景潤的辦公地點(央廣網發 警方供圖)
在孫全剛看來,犯罪分子對假國企的包裝極具迷惑性,往往能以假亂真,其手段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通過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高額注冊資金及相關工程資質證進行綜合包裝,讓投資人誤以為其有上層資源、資金雄厚和工程真實;二是搭建“逼真”的公司架構,部門與人員配置齊全,營造出全員圍繞工程發包忙碌的假象,強化可信度;三是對自身進行身份包裝,偽造工程業績、榮譽證書,甚至冒充退伍軍官、政府領導、科學家等身份,騙取投資人信任;四是制造工程即將開工的假象,即便無法按期開工,也會偽造理由繼續誘騙投資。更值得警惕的是,犯罪分子騙取的資金多被用于個人揮霍,導致公安機關追贓挽損難度極大。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近年來,假國企、假央企事件頻發,涉事領域集中于新能源、房地產和金融等資金密集型產業,尤其多見于市場準入有特定行政許可要求、民營企業難以進入的領域。這類“李鬼”企業的滋生蔓延,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引發一系列連鎖風險,值得各方高度警惕。
劉俊海還表示,更值得關注的是,部分地方政府也可能成為假國企和假央企的受騙對象,此類情況多發生在政府采購、PPP項目和招商引資環節。他分析稱,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動經濟發展、追求政績,在招商心切之下,容易陷入“蘿卜快了不洗泥”的誤區。面對所謂的“大型央企、國企項目”,部分工作人員急于求成,僅看到表面的公章、資質文件便倉促簽約,加之地方間招商引資的競爭激烈,甚至會把假國企、假央企“奉若上賓”,進一步加劇了風險。這種現象背后,既反映出地方招商的急切心態,更暴露了對法律風險防控的忽視。
在劉俊海看來,假國企、假央企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多重因素交織的結果。從企業層面看,民營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的現實困境,而“背靠”國企或央企意味著獲得權威信用背書,能快速贏得消費者與投資人的信任,這種利益驅動成為造假的重要誘因。從監管層面講,登記機關在甄別工作中存在明顯短板,一方面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另一方面造假人員常使用高仿假公章、假簽名等手段,普通登記工作人員難以精準識別,客觀上為造假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劉俊海表示,假國企、假央企負面影響至少體現在三個層面:一是嚴重貶損央國企的公信力與誠信度,破壞國有經濟的市場形象;二是直接侵害投資者與消費者的財產權,不少受害者因信任“國企背景”而投入資金,最終血本無歸;三是此類行為屬于典型的涉眾型詐騙,受騙人群廣泛,極易引發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
在打擊假央企、假國企方面,在孫全剛看來,首先,打擊假國企和假央企能為被害企業正名,明確傳遞“中核等央企不會面向社會隨意招標工程,打著其名義招標并收取保證金的均為詐騙”的信號。其次,可對潛在犯罪分子形成震懾,警示其冒充央企行騙終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后,能有效凈化營商環境,以酒泉地區為例,打擊行動能讓犯罪分子不敢涉足當地,增強了投資人對當地的信任,激發投資積極性。
治理:多部門協同發力,從源頭筑牢“第一道防線”
為提升甄別效率,官方早已搭建權威查詢渠道。早在2022年,國務院國資委便在官方網站上線“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產權信息查詢平臺”,向社會公眾開放中央企業及所屬企業基本信息查詢服務。該平臺的上線不僅是提高央企信息透明度的關鍵舉措,更成為公眾和企業防范假冒國企的重要工具。
盡管整治力度持續加大,但打擊假國企、假央企仍面臨諸多難點。孫全剛表示,核心難點之一在于對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主觀性認定。他舉例,在破獲中能景潤這起特大合同詐騙案件中,公安機關前期在重慶抓獲單鵬和唐龍,但鄧強在逃。審訊中,單鵬和唐龍嫌疑人將全部違法事實推給鄧強,聲稱自己毫不知情,還聽聞鄧強已偷渡緬甸,認為警方無法將其抓獲而負隅頑抗。直至鄧強在四川落網,其余嫌疑人才放棄推諉。
“被騙投資人涉及內蒙古、貴州、浙江、寧夏、四川等多個省份,受害群體分散則加劇了調查取證難度。”孫全剛說,在警方調查中,部分投資人因信息不對稱,竟撰寫材料證明犯罪分子的發包項目“真實可信”。甚至,有投資人將未開工的虛假項目二次分包給他人,導致下游投資人交納保證金后遭受損失,使案件權責更趨復雜。
針對上述問題,孫全剛表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需強化工商注冊環節的把關力度,在注冊資金核驗、企業名稱審核等方面嚴格規范,從源頭減少犯罪分子利用虛假工商信息行騙的空間;公安機關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尤其針對工商注冊地址為出租房的企業,主動核查以排查犯罪窩點;同時建立“早發現、早甄別、早立案、早打擊”的快速響應機制,及時阻斷詐騙行為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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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景潤的接待前臺(劉保奇 攝)
對此,劉俊海也提出了“標本兼治、多管齊下”系統性的治理思路。他表示,在治標層面,需聚焦典型個案實現突破。對已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要順藤摸瓜,徹查到底。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從重、從嚴、從快打擊不法分子。
“不僅要追究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還要追究信用責任,”劉俊海說,必須摒棄“打了不罰、罰了不打、打了不賠”的錯誤觀念,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方式,切實提高違法成本、降低違法收益,同時降低受害人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收益,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
劉俊海認為,在源頭防控上,登記機關需筑牢“第一道防線”。登記機關應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強化注冊程序審核,摒棄單純的形式審查思維,對登記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慎核查,既要核對文件完整性,更要驗證內容真實性,必要時可開展現場勘查。
在他看來,關鍵在于打破信息壁壘,登記機關應與央國企集團、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公安機關等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構建全天候、全方位的跨市場、跨地域、跨部門、跨產業信息共享平臺,形成防范打擊的合力,打造快捷高效、無縫對接的治理體系。
此外,劉俊海認為,公眾應樹立理性認知,簽約時仔細核查主體資質,注重留存證據,增強依法維權意識,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地上卻會有陷阱”,摒棄貪小便宜的心態,從自身筑牢風險防線。
(文中展龍、單鵬、唐龍、鄧強為化名)
記者:劉保奇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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