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壯崗鎮(zhèn)高家山田村多位村民通過網(wǎng)絡媒體反映該村原村支書高存波涉嫌貪污以及伙同其叔兄弟高存東挖沙盜土破壞耕地的問題。據(jù)舉報村民講,雖然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對高存東挖土賣土、破壞耕地的問題進調查,認為村民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最終不了了之,村民懷疑有領導為其充當保護傘。因此,村民希望通過媒體的報道,能夠引起莒南縣縣委、監(jiān)察委、臨沂市公安局莒南縣分局、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領導的重視,對高存波在擔任村支書期間的貪污行為進行調查,追究高存波伙同高存東挖土賣土、破壞耕地的刑事責任。村民反映高存波、高存東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涉嫌貪污罪。2018年至2023年期間,高存波此時擔任高家山田村支書。臨沂一企業(yè)老板租賃我村土地約60畝建鋼鐵廠,每年的租賃費約為7.5萬元,五年共計37.5萬元。這筆錢本來應該打到我村的財務賬戶上,歸鎮(zhèn)經(jīng)管站管理的。但是高存波卻讓企業(yè)老板打到私人賬戶上,并將這筆錢據(jù)為己有,涉嫌貪污罪。雖然高存波在2021年就不再擔任村支書,但是2022年、2023年的承包費還是打到了他指定的私人賬戶上。
二、破壞耕地罪。高存波在擔任村支書期間,將村南嶺幾十畝土地承包給其叔叔高為村。高存波的其默許下,其叔兄弟高存東將這些耕地挖土賣錢;村北邊也有幾十畝耕地,被高存東挖土賣錢,然后用垃圾回填,造成耕地被毀,無法耕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若非法挖土賣土導致農用地被大量毀壞,如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的,導致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污染,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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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高存東在村南嶺大量盜采砂石和賣土,導致南嶺的農用地被挖成大坑,已經(jīng)無法種植,成為廢地,民憤極大,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刑事犯罪。雖然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對高存東挖土賣土、破壞耕地的問題進調查,認為村民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最終不了了之,高存波和高存東未受到任何處罰。村民懷疑有領導為其充當保護傘。
因此,村民希望通過媒體的報道,能夠引起莒南縣縣委、監(jiān)察委、臨沂市公安局莒南縣分局、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領導的重視,對高存波在擔任村支書期間的貪污行為進行調查,追究高存波伙同高存東挖土賣土、破壞耕地的刑事責任。村民也希望媒體持續(xù)關注。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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