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今年六十歲,已經退休在家待著,那天下午她去了匯豐銀行在大角咀的分行,打算開一個賬戶,用手機App沒能辦成這件事,她就想著給柜員塞一百塊港幣,圖個方便省事,結果柜員當場就拒絕了她,還直接報了警,廉政公署在當天就把她抓走了。
這件事聽起來像貪污,實際上不是這樣,張莉沒有別的想法,只是不會操作手機,也不熟悉銀行的電子流程,柜臺前面隊伍太長,她年紀大了站不了太久,那一百塊錢對她來說可能就是請人幫忙的費用,但法律不考慮這些情況,直接按照防止賄賂條例的第九條第二款起訴她,她沒有進行辯護,獲得保釋后,下個月四號還要再去法庭。
銀行都在推進自動化服務,人工服務越來越少,老年人跟不上這種變化,也沒人關心他們的情況,內地一些銀行開設了敬老窗口,新加坡還有專人幫老人辦理開戶,香港這邊卻什么都沒有提供,張莉這個人并不是壞心腸,而是整個系統沒給她留下可以應對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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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員舉報行為符合程序規定,但如果他愿意幫老人填寫表格、走線下流程,這件事就能避免,制度設計時沒考慮到老年人群體,出了問題卻指責老人不懂規則,這相當于把責任推給最弱勢的人。
廉政公署的行動非常迅速,隔天就提起了起訴,他們總在宣傳“不要行賄”,但從來不說老百姓遇到麻煩該去找誰解決,去年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涉及賄賂的案件增加了百分之十七,大多數情況是因為辦不成事情才出問題,媒體報道只說“有人行賄”,沒人提到背后其實是金融系統對老人的排斥。
在英國那邊,監管機構早就要求銀行必須為認知障礙或高齡人士提供非數字服務,香港金管局也提到數字包容,但沒有硬性規定,也沒給銀行資金去設立老人專窗,如果以后推出金融無障礙認證,這個案例或許能推動政策調整。
事情的時間線很清楚,一月五號她試著行賄,六號銀行就上報了這件事,七號就被抓起來起訴,效率高得嚇人,說明上面很在意“微腐敗”這種事,三月四號再審的時候,可能會有銀行員工作證,也可能爆出張莉的生活狀況,到那時大家或許會明白,這不是張莉一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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