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與家人在三亞旅游時,被司機誘導到海鮮店吃飯,4道海鮮共消費1868元。
1月8日,記者注意到,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發布情況續報,擬對司機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海鮮店涉嫌商業賄賂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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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的消費賬單。
情況續報顯示,關于網民反映在三亞旅游時遭遇“非營運車輛司機誘導消費”一事,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全力調查,經核對消費清單、查詢監控,詢問商家、消費者和司機,現續報如下:
經核實,1月2日21時許,石某駕車(瓊BD11**)途經三亞某濱海酒店,見當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車,便主動上前攬客,后運載至天涯區友誼街漁多多飯店進行消費。
經查,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情況屬實,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擬對石某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海鮮店涉嫌商業賄賂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通報稱,下一步,三亞市執法部門將全面加大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重點區域巡查管控,切實維護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權益與交通運輸市場秩序。廣大市民游客如遇類似情況,請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南都此前報道,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曾發布通報稱,關注到有網民反映在三亞打車前往司機推薦的海鮮店就餐時,存在價格過高的問題,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聯合交通等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如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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