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終于大仇得報,如今65歲的尹錫悅三罪并罰,他的妻子金建希更是直接被檢方求刑15年。那么,尹錫悅究竟犯了哪些罪?金建希又面臨怎樣的麻煩呢?
當地時間12月2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執行公務、濫用職權妨害行使權利等案件,進行了最后一次庭審。當天,負責調查“12·3內亂案”的獨立檢察組當庭提出量刑建議,要求法院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10年,這是針對尹錫悅的首次正式求刑建議,法院隨后宣布,將于2026年1月16日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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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與尹錫悅案并行推進的“金建希特檢組”,也在此前的公開審理中,請求法院判處前第一夫人金建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0億韓元,同時追繳相關非法所得。這意味著韓國前總統夫婦正同時站在法律審判的門口,結局已不再具有太多懸念。
從檢方披露的內容來看,尹錫悅此次被求刑10年,并非單一罪名,而是多項指控合并后的結果。獨立檢察組明確指出,尹錫悅涉及三類嚴重違法行為:
第一項,是妨礙執行逮捕令。檢方認定,尹錫悅在調查機關依法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指示總統警衛處阻撓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執行逮捕。這一行為直接挑戰司法權威,被視為對法治秩序的正面沖擊。基于這一點,檢方請求判處其5年有期徒刑。
第二項,是濫用職權、侵犯國務委員權利。檢方指出,在所謂“緊急戒嚴”事件中,尹錫悅無視憲法規定的程序,未按要求召集完整國務會議,僅通知少數親近的國務委員,剝奪了其他成員依法享有的審議權和表決權。同時,他還被指向外媒提供虛假政府立場說明,并在事后指示下屬毀滅加密手機相關證據。圍繞這一系列行為,檢方合并請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第三項,是事后偽造戒嚴相關文件。特檢組披露,戒嚴解除后,尹錫悅涉嫌補制虛假的緊急戒嚴公告,并安排相關人員副署簽名,試圖制造“程序合法”的假象。隨后,這份屬于總統記錄物的文件又被粉碎銷毀。檢方認為,這是典型的偽造公文和毀滅證據行為,請求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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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罪名合計,正是檢方提出的10年刑期依據。檢方在庭審中強調,尹錫悅的行為本質上是“為掩蓋并合理化自身犯罪,將國家機構據為己有”,對韓國憲政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也給韓國民眾帶來了巨大傷害。
而韓國“金建希特檢組”則是以涉嫌操縱股價、收受賄賂等多項罪名,對金建希提出重刑請求。韓國檢方指控她違反了《資本市場法》《政治資金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等多部法律。其中,僅股價操縱一項,就被請求判處11年有期徒刑,并處以高額罰金和追繳非法所得;受賄罪方面,則另行請求4年有期徒刑。兩項合并,正是15年的量刑建議。
特檢組在說明量刑理由時措辭嚴厲,指出金建希的行為侵害了憲法所保護的公平與正義原則,而且在調查過程中始終否認犯罪事實,缺乏悔意,情節惡劣。這也是檢方提出重刑的重要考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件推進過程中,金建希一度以“嚴重抑郁”為由住院治療,長期未公開露面。但隨著調查深入,她最終仍需面對司法程序。在最終陳述中,金建希表示對給國民帶來的憂慮感到抱歉,但是否能夠對量刑產生實質影響,目前尚不明確。
從更宏觀的角度看,當前案件的推進,對韓國政局也將產生深遠影響。一方面,這強化了“總統權力受制于法律”的信號,回應了部分民眾對法治的期待;另一方面,也進一步加劇了政治陣營之間的對立,使韓國社會的分裂狀態短期內難以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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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來看,尹錫悅被求刑10年,金建希被求刑15年,標志著對韓國前總統夫婦的全面清算已進入實質階段。這既是對個人行為的法律追責,也是韓國政治結構長期運轉方式的集中體現。案件最終如何裁決,還需等待法院宣判,但可以確認的是,這一結果將被寫入韓國政治史,并在相當長時間內影響其國內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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