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都是做生意的,卻這樣搞別人,良心不會痛嗎?”足浴店店員年會表演后集體退貨,衣服有明顯穿著痕跡,還有香水味、汗味,影響二次銷售。足浴店:本想全部買下,但商家把視頻發網上讓店員遭網暴,要追究對方責任!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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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先生經營著一家服裝網店,在12月21日至22日這兩天,他的店鋪陸續接到了139元一套迷彩服的訂單,一共20單,總共24套衣服,而且這些訂單的收貨地全都是湖南衡陽衡東縣的一家足浴店。
馬先生像往常一樣,按照訂單信息正常發貨,滿心期待著顧客能滿意收貨,自己也能順利完成這筆生意。
可是,事情的發展卻出乎他的意料。從12月28日晚到29日中午,店鋪突然收到了22套衣服的退貨退款申請,退貨原因清一色都是“7天無理由”。
馬先生心里“咯噔”一下,隱隱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但還是按照流程處理了這些退貨申請。
當收到退回的服裝后,馬先生拆開包裹的那一刻,心里的怒火瞬間就冒了起來。
只見這些衣物雖然吊牌還在,但衣服上明顯有穿著的痕跡,有的地方甚至還有褶皺和磨損。
更離譜的是,衣服上還殘留著濃重的香水味和汗味——一看就是剛參加完演出。這哪里還能進行二次銷售啊!
他立刻向平臺申訴,附上照片和說明,強調衣物已被使用,影響二次銷售。可平臺審核后仍判定“支持買家退貨退款”。
馬先生心里那個郁悶啊,可為了能繼續在平臺做生意,他也只能無奈地接受這個結果,獨自承擔這3000來塊的損失。
但事情就是這么巧合,12月31日下午,馬先生在短視頻平臺上無意間刷到了這家足浴店的年會表演視頻。畫面中,多名登臺表演的人員身上穿的,正是從他店鋪購買的那批服裝。
這一發現讓馬先生怒不可遏,他們明明穿過了這些衣服,卻還以“7天無理由”的理由退貨,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
于是,馬先生一氣之下,把這件事情發到了網上,希望網友們能一起譴責這家足浴店的不當行為。
1月4日,記者聯系到了涉事足浴店的店長陽先生。陽先生表示,購買衣服和退貨都是員工的個人行為,門店并沒有參與其中。不過,他也承認這些衣服店員們確實在表演時穿過。
陽先生氣憤地說,本來門店已經決定將所有衣服買下,以此來彌補馬先生的損失,可馬先生在網絡上發布的視頻對門店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店員們也遭到了網暴,所以他們已經請了律師介入,要追究馬先生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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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發熱議,有網友說,上他們店里消費,按摩中途換人,理由是不舒服,然后不結賬,他們要是辱罵網曝就請律師,還有必須要告訴他們,本來我是準備買單的,但因為他們辱罵,網曝,所以不但不結賬還要告他們。
也有網友說,沒有明顯污染的就可以退貨,平臺也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這是顧客的權利!商家不服可以起訴,把人家足浴店發網上,就是砸人家的生意,太缺德了!
還有網友說,我打了你,本來要道歉賠償的,但你罵了我侵犯了我的名譽權,我要追究你的責任!
在我看來,這起事件中,足浴店店員的行為實在是讓人不齒。自己都是從事服務行業的,應該更懂得誠信和道德的重要性,卻做出這種利用“7天無理由退貨”規則來占商家便宜的事情,簡直就是自毀形象、自砸招牌。
把“7天無理由”當成“免費試用券”,穿了、用了、拍完照、演完節目,再原樣退回——這不是試用,是占便宜;
更諷刺的是,足浴店一邊享受“規則紅利”,一邊指責商家“網曝”傷人。可試問:若非你們先用完就退,何來后續曝光?
若真問心無愧,為何不第一時間主動溝通賠償,而非等到視頻發酵才說“本來想買”?
至于“網暴”之說,也值得商榷——馬先生只發布了公開表演視頻,這屬于事實陳述,而非惡意攻擊。
真正傷害店員的,恐怕不是網友的評論,而是她們自己把商業信用當作兒戲的行為。
說到底,做生意講的是“將心比心”。你今天能穿完演出服就退,明天別人就能在你店里按摩到一半說“不舒服”然后拒付賬單。規則是用來保障公平的,不是用來鉆營取巧的。
希望這起事件能給廣大商家和消費者敲響警鐘,讓大家在今后的交易中都能多一些真誠,少一些套路,共同營造一個健康、和諧的商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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