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6日,王女士高興地來到靈山縣公安局那隆派出所,將一面印有“雷霆出擊 破案神速 一心為民 廉潔奉公”字樣的錦旗送到民警陳飛宇手中,對民警傾力破案,為其追回4.2萬元被騙錢款表示由衷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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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王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叫“阮某龍”的男子。兩人線下相見后交談甚歡并互留了聯系方式,不久,兩人變成了朋友。2025年6月,阮某龍告訴王女士,他在北海市銀海區僑港鎮有一處酒店裝修工程,問王女士愿不愿意一起合作承包。看見王女士有些疑慮,阮某龍特意還帶著王女士到酒店轉了一圈。王女士想著大家都到朋友,而且酒店工地現場也正在開工,便打消了疑慮,與阮某龍合作承包了這個裝修項目,將3萬元交給了阮某龍。在接下來短短的20多天里,阮某龍相繼以采購攪拌機、貨梯、工程桶等裝修工具為由先后向王女士索要了4.2萬元。直到2025年9月,王女士聯系阮某龍詢問工程分紅時,發現對方含糊其辭,感覺不對勁的王女士便前往酒店,發現阮某龍并未承包該裝修工程。王女士遂打電話質問阮某龍,誰知對方既不愿見面,更是將王女士的聯系方式拉黑。王女士這時才意識到自己可能上當受騙了,便于2025年11月19日向公安機關報案。接報后,縣公安局那隆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取證,民警依法立為詐騙案進行偵查。
2025年12月25日12時許,在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支持下,經蹲點布控,民警在北海市銀海區僑港鎮將犯罪嫌疑人阮某龍(浦北縣安石鎮三亞村委人)抓獲。經審訊,阮某龍對其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在案。經查,阮某龍在結識王女士后,便打著合作承包酒店裝修工程為由,編造各種理由騙取對方錢財。案件告破后,經民警積極開展追贓挽損工作,于2026年1月6日成功追回全部被騙錢款4.2萬元,并返還給王女士,于是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目前,犯罪嫌疑人阮某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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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在承攬工程項目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輕信所謂工程項目信息,要多方面進行了解,要單獨實地考察、了解詳情;項目承包要走正規渠道,不要試圖通過送好處費,走關系等手段來承接工程,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同時,不要輕易向個人轉賬,確需轉賬的,應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身份證件,確保資金安全。
來源:靈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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