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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楔子
今天早上我送娃上學路上,看到小區里有輛車的車頭凸出到了小區主路上,而這條路是小區的主干道,人來人往的特別多,很容易出安全事故。
因為比較匆忙,就沒有拍照留念。所以我找了一張相似狀態的圖,只不過一個是地面,一個是地下。(如上圖的狀態)
小區停車難問題是老生常談了,小區有些業主素質差也就不提了,今天我是突發奇想:能否可以通過“給不停車的鄰居獎勵”,來緩解小區停車難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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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前提條件
當一個小區交付之后,它的停車位數量就基本固定了,能挖掘的潛力就非常有限了。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小區里的汽車數量增加是沒有上限的,所以矛盾才會越來越尖銳。
關于小區停車位挖潛,我有寫過一篇文章,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擴展閱讀:《》
但是潛力最終是會被挖盡的,最后只能通過“管理”來提高車位的效率。而我今天這個設想,就是一種管理的可能性。
其實小區里有一些家庭的“用車需求”沒那么剛性,或者說有車固然好,沒有也沒那么不方便。還有一些家庭其實經濟條件并沒那么寬裕,養一輛車其實有些緊巴巴的。
所以小區里總有一些車,老是停在那個位置,甚至看上去都是“報廢車”了。(如下圖為小區內的僵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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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這種假設,我覺得:是否可以給這樣的家庭一些“刺激”,讓他們把車賣了,把停車位騰出來給“需求更剛性”的家庭呢?
而讓出停車位的業主,是否可以在停車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作為獎勵發給他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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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例分析
基于這個想法,我去網絡上搜索了一下,結果發現:還真有類似這樣的停車管理辦法。
只不過不是直接給與現金獎勵,而是結合積分兌換、收益共享等方式,推動“不停車”與“需停車”之間的資源互補,同時避免“養懶”或“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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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共享閑置車位
上海金山區金山衛鎮御景龍庭小區有1800多戶居民,但小區內僅有307個地面固定停車位,無法滿足停車需求。但是夜間,小區卻會有50至60個空閑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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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利用這一閑置資源,“共享停車”小程序應運而生,固定停車位車主可上傳共享車位信息,其他居民可以通過查看空閑的共享車位來選取適合自己的車位。
為更好地推廣“共享車位”的應用,居委會還制定了共享辦法和積分規則,以激勵社區居民最大程度共享和使用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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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把閑置車位資源共享出來的業主可以得到積分,積分可以向物業兌換或者是抵消停車租賃費。這等于是更好的利用了小區的停車資源,為供需雙方提供了方便。
而運營數據顯示:小程序上線3個月來,為200多人次提供了800多個小時共享停車,停車糾紛率下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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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車位租賃收益返還
山東菏澤市港灣新城小區有2100余戶業主,原來也是被停車難問題困擾。后來通過拓寬道路、新增?275個車位?并實施收費政策,有效清除了?50余輛僵尸車?,緩解了長期停車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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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該小區還開啟了車位租賃收益返還機制,將近8個月收取的車位34萬元租賃收入返還給業主。
分配按照業主房屋面積,每人分得130元、160元或200元,使有車的業主交的租金得到了優惠,沒有車的業主得到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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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做法,也鼓勵一些家庭打消了“一定要擁有私家車”的執念,讓小區的停車位沒那么緊張。
而我個人覺得:這返還的差距還可以拉大一些,讓不停車的家庭越來越多,停車自然就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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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平性
當然有朋友可能會質疑:小區停車是每個業主的權力,有錢就了不起啊,沒錢就不能停嗎?
其實不是這個意思。對于停車需求可有可無和經濟不寬裕的家庭來說,把機會讓出來還能得到一些“不停車補貼”,這何樂而不為呢?
我想這也不影響“公平性”原則,權力的讓渡得到了經濟補償,應該更能彰顯公平性。
本來小區臨時停車位就是屬于小區居民共有的權力,單獨任何一戶也沒有權力把車位給霸占或者私相授受。
而通過集體決議的方式給不停車居民獎勵,讓有停車需要的居民更方便停車,這不管是從公平角度,還是效率角度來說,都應該算是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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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于固定車位或者是已經售賣給業主的車位,則可以鼓勵其將閑置“時段”共享出來,從而緩解整個小區的停車難問題。
因為停車問題,并不是一家一戶的問題,而是系統性問題。不管是亂停車導致的小區道路堵塞,亂按喇叭擾民;還是爭搶車位引起的鄰里矛盾,都會影響整個小區的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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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結束語
小區停車難問題,并不是簡單的增加停車位就能解決的,更應該“問管理要效率”。而“給不停車的鄰居獎勵”,也只是緩解小區停車難的一種嘗試而已。
要想小區的停車沒那么難,不僅要發揮居民的“主觀能動性”,還要通過一些“科技賦能”,才能在“螺螄殼里把道場做好”。
而解決小區停車難問題只是其中之一,其實所有的小區問題,最后都是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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