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啟六年正月,明軍雖然獲得寧遠保衛戰的勝利,但也損失了覺華島上兩萬多軍民以及右屯的三十余萬石存糧。如果人員是因為海面封凍難以撤離,那么明廷為何不焚毀糧食而白送給努爾哈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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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需先了解右屯為什么會有那么多糧食。
天啟五年四月,因來自朝堂的壓力越來越大,孫承宗將關外部署調整為“填實錦右、伺機東進”。即向前線集中軍事資源,以加快向遼東推進。具體操作糧草調配的人是,寧前兵備道袁崇煥(督管)和管錦右糧屯通判金啟倧(運輸)。
注:孫承宗的“填實錦右”可簡單理解為,將平遼主力由山海關前移至錦右一線。不僅大量向右屯轉運糧食,筆架山、孫家洼、覺華島等地也有調撥,這一輪的糧食外調規模在一百萬石(含馬匹食用的豆料)。所以戰后實際損失也遠不止右屯的三十萬石 ……
但當年九月第一波出擊的明軍就潰敗于柳河,雖說戰損不大(四百多人),但對朝野以及關寧上下的信心打擊極大。剿滅建奴的期盼,也迅速轉變為建奴會不會報復,以及能否守住山海關的擔憂。
時任兵部尚書的高第就認為當以京畿為重,將重心轉移為山海關和薊鎮的防御,“自廣寧棄后,薊鎮單弱,所賴以內護邦畿,外拒奴虜者,惟榆關為扼要。近聞渡河取敗,宜速挑選精兵,謹防山海”。
很快經廷議后,中樞做出“撤錦州、右屯、大凌河三城兵,(關外)專守寧遠”的決策。此議獲天啟首肯后,兵、戶兩部也分別向關外發出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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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第要求錦右一線的明軍主力撤回山海關,錦右至寧遠之間各堡壘的守軍歸并入寧遠守備。此時高第為何不提右屯的存糧呢?因為糧餉回庫輪不到兵部管,那是戶部的職責(提了反而屬于越權)。
注:馬世龍接到兵部命令后,當月就率兵撤回山海關。只有周守廉帶著兩千左右明軍,留駐在錦右(不過努爾哈赤打過來時他直接就跑了)。
戶部對關外的糧餉沒有做出詳細的決策,但明確要求孫承宗(此時尚未去職)和遼東巡撫喻安性,不要在右屯等前線之地囤積太多糧食以免資敵,“軍中糧餉絕不可多積遠地,以防籍寇”。
戶部不做出明確指示,其一,不知道關外各處的存糧剩余數量(要求關外撫臣查明上報);其二,關外明軍不是盡撤,總得留些糧食方便守軍取用;其三,就比較麻煩或者尷尬了,戶部處于能管和不能管之間。
在軍隊糧餉上戶部主要負責統籌管理以及核查用度,即申請的糧餉是否合理、如何輸送、派發和回倉管理、核查收支賬目是否正常等等。但糧餉移交后的具體使用,則不是戶部該管的事情。
例如,戶部向右屯派發四十萬石糧食后,只要遼督最終上報的收支賬目沒有問題,如果未用完也能拿出剩余的糧食來平賬,那么遼督給馬世龍部二萬還是二十萬,或者將糧食分運至周邊各城,戶部都不該過問。
所以既是尊重封疆的“便宜行事之權”,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戶部給出了一個泛泛的命令,盡到自己的警示職責即可,“隨時隨給,無多積儲貯遠地”。
但其后的執行完全走了樣,并不是關外封臣們故意跟朝廷對著干,而是這段時間里朝廷和關外都陷入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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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關外“兩巨頭”督師輔臣孫承宗和遼東巡撫喻安性,均因“柳河之敗”進入請罪自貶的狀態,不再直接署理關外事務(明朝官員請辭基本都會主動停職,以示不尸位素餐)。隨著他兩人的退出,關外糧餉方面的實際話事人成了袁崇煥和金啟倧。
管錦右糧屯通判金啟倧呈照錦、右、大凌河三城皆前鋒要沖,倘收兵退守,既安之百姓,復罹播遷,已復之封疆反歸夷虜,榆關內外更堪幾次退守耶?
(袁崇煥)兵法有進無退,錦、右一帶既安設兵將藏卸糧料,部署廳官安有不守而撤之,萬萬無是理,脫一動移示敵以弱,非但東奴即西虜亦輕中國。
《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五》
這二人不僅明確反對從錦右一線撤防,袁崇煥還以辭職乞朝廷收回撤防令(天啟雖未同意,但給袁崇煥升了官)。兵都不同意撤的他們,會積極配合撤糧么?真沒了糧食,大軍是不撤也得撤。
除此之外,撤糧是比撤兵更復雜的工作。在技術能力的限制下,運糧不僅費錢費時費人力,也難以管理(比如路途中的損耗、運糧者食用偷盜等等)。這三十萬石糧食運到山海關,還能剩多少?
差額怎么向朝廷解釋,如果朝廷不接受又該由誰來負責?相信袁崇煥和金啟倧都不愿意接這費力不討好的事情。所以袁、金二人不僅可以借上司請辭的空當拖延撤糧,也拿“無多積儲貯遠地”來解釋不作為,畢竟多少算“無多”也沒個定數。
朝廷那邊,閹黨借“柳河之敗”也有大動作。一是圍攻整垮孫承宗,二繼續爭奪六部權柄。很快兵部尚書高第在會推中被“高票”選為新任遼東經略,對照楊鎬、熊廷弼、王在晉等人的遭遇,高第會認為這個崗位是肥缺還是死途?
所以高第履任后一直戰戰兢兢,連下屬袁崇煥不聽話,他都不敢直接訓斥而是“疏請(朝廷)申明節制”。這樣的高第是會在責任重大的遼事上自專拿主意,還是依照他上任前朝廷的旨令來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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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第的選擇很簡單,之前朝廷已向孫承宗、喻安性、袁崇煥、金啟倧等人下達了撤兵撤糧的命令,自己為啥要去強插一腳?所以右屯撤糧的事情,就這么被擱置了。到了天啟六年正月,情報顯示努爾哈赤要率兵來攻時,就是想撤糧也沒時間撤了(也沒撤糧的人力)。
那為何不下令焚毀呢?因為沒人想下達這個命令。
對于戶部,之前已經要求和命令前線不要屯太多糧食以免資敵,結果折騰四個月沒把存糧撤下來。現在后金要殺過來了,與戶部何干?自己搞出的事情自己解決。
對于遼東經略高第,撤糧的命令在自己就任經略之前就下達給關外的經略撫道官員了,具體如何執行就是他們的責任了。現在自己為啥要下令焚糧?倘若朝廷如廣寧之戰后追究熊廷弼那般,不就是給自己挖坑么?
對于袁崇煥和金啟倧,朝廷是下達了撤糧的命令,但上司沒發話呀。現在下令焚糧,其后朝廷追究責任,不就跑不掉了?還不如裝糊涂。不過這種“糊涂”并不是兩人最終在存糧問題上脫罪的主因。
金啟倧的“運氣”在于他戰死于寧遠,在殉國大于天的明朝,朝廷也不好去追究這位烈士。而袁崇煥則因寧遠之勝成了明廷極度稀缺的遼事英雄,褒揚嘉獎都來不及,又怎么會在存糧上去追責呢?
所以雖然損失海量糧食,但最終誰都沒有責任。這種組織性的職責混亂,也是明廷在遼事上的敗因之一。
編者附:
明廷以及關外封臣們不怎么重視關外糧食,還有個常被忽視的原因,當時存儲于關外各點的糧食因保管條件不佳,紅腐比較普遍。
天啟五年六月金啟倧就上報過戶部,運往錦右的糧食因條件限制大多堆放于野外不便久存,請戶部撥款建造倉廒(努爾哈赤打過來時,右屯的糧食還是堆積在海邊一帶)。
同月十九日御史王珙在奏報關外士兵不愿意領本色糧(要求折銀)時,也提到過糧食的紅腐問題,“而運本色者又半紅腐以之給兵,原不堪炊”。
八月刑科給事中霍維華在覆議關外糧餉本色、折色比例時,也提到關外軍士因本色糧紅腐,大多不愿意直接食用,而是去市集兌換它物,“說者曰本色不堪,軍士不肯領也,領而旋賤價以易也”。
基本上糧食出關之后,除了寧遠和覺華,其它地方普遍難以有效保存,紅腐不堪用,自然不會被重視了。
所以戰爭不僅僅是橫槍躍馬,還有一件件瑣碎繁雜的小事兒。只是明末時朝廷的組織和管理,已經難以顧及到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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