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全總召開2025年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
澎湃新聞會上提問:今年以來,全總在推行“一函兩書”、協同司法機關保障勞動者權益方面,具體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顯著特點?
全總法律工作部部長朱艷麗回答提問時表示,2025年全總以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為抓手,持續深化與最高法、最高檢的協同協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是共同保障勞動者權益的路徑更加清晰。今年以來,我們積極推動頭部平臺企業及其地市級以上分支機構全部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集體協商,及時通過“一函兩書”與執法、司法等環節有效銜接,在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方面探索形成從個案辦理到類案治理,再到行業規范的系統性保障路徑。
二是協作聯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機制進一步健全。各地工會積極落實全國總工會與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檢聯合印發的《共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工作指引》系列文件精神,與法院、檢察院、人社等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處、會商研判等常態化協作機制。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均與同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建立了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協同協作機制。
三是監督維權效能持續提升。各級工會充分運用“一函兩書”機制,針對欠薪、違法超時加班、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安全生產、社保欠繳等突出問題,依托協作機制,加強工會與執法部門、司法機關等協同監督,通過“一函兩書”實現維權關口前移和處置效能提升,保障法律法規有效實施。
四是社會治理作用日益凸顯。全面推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工會實踐,加強“一函兩書”與基層社會治理相融合,有利于引導企業依法合規制定規章制度,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朱艷麗表示,總體上看,在“一函兩書”的實踐中,工會立足自身職責定位,主要發揮了“前哨探頭”“協商橋梁”和“協同樞紐”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做實線索發現和風險預警,推動企業與職工的集體協商和民主管理,貫通行政、司法等多方保護力量,共同筑牢勞動者權益的“防火墻”。下一步,全國總工會將繼續深化與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的協作聯動,不斷豐富和發展“一函兩書”的實踐內涵,更好履行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
朱艷麗在會上還介紹,“一函兩書”是指工會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的三類文書的簡稱。“一函”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是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
朱艷麗指出,根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辦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經協商溝通解決不成的,由基層工會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經《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示或溝通無效的,根據實際情況,由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也可以由基層工會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向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的,由基層工會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提請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向同級人民政府有關執法部門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孫瑞涵
校對:毛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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