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4日,
![]()
此意見一出,便在網絡上引起網友熱議,核心爭議聚焦于為何要對拒絕征召的運動員進行行業懲戒。在此之前,還在NBA火箭隊效力的姚明就曾被中國男籃征召,在休賽期飄洋過海回國參加斯坦科維奇杯,雖然無法直接證明姚明早早退役與頻繁的接受征召打國際比賽有關,但客觀事實是,姚明的消耗的確要比大部分NBA運動員多很多;今年6月,,因為中國球員是沒有權利主動對外宣布離開,這導致王大雷只能模糊地說自己要退出國家隊了。
但近幾年,英格蘭的本-懷特、波蘭的萊萬、意大利的小基耶薩等球員,都曾拒絕過征召,但并未因此被國家或地區足協進行行業懲戒,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
拒絕征召+自宣退出已是見怪不怪
2025年5月,波蘭隊長萊萬多夫斯基公開表示,因為自己的身體和精神都不好所以拒絕國家隊征召,不會參加6月份的集訓以及世界杯預選賽的比賽,波蘭國家隊做出的回應則是摘除球員的隊長袖標,交由澤林斯基擔任新隊長,除此之外并未對球員進行批評和懲戒,而免去隊長的措施也只是波蘭主帥普羅別日的自主決定,并非波蘭足協層面的決定。此后,波蘭隊在缺少萊萬的情況下1-2爆冷輸給芬蘭,普羅別日在撤換隊長4天后辭職,波蘭足協也緊急聯系萊萬調解。整個過程中,萊萬未遭受任何實質性處罰,其核心訴求“獲得尊重與戰術話語權”最終以主帥下課的方式得到部分滿足。
2016年6月,在美洲杯決賽點球大戰輸球無緣冠軍后,連續三屆世界大賽(2014年世界杯、2015年美洲杯、2016年美洲杯)都屈居亞軍的梅西自宣退出阿根廷國家隊。據報道,梅西當時選擇退出國家隊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連續三次在國際大賽決賽中失利帶來的失望情緒;二是梅西當時承受了非常非常多來自全世界媒體和阿根廷球迷的強烈批評,部分輿論將球隊的失利歸咎于他,加劇了他的心理負擔;三是阿根廷足協內部腐敗混亂不作為,這使得梅西感到心寒。綜合這三點,梅西選擇退出國家隊,在公開宣布退出國家隊后,阿根廷足協并沒有對梅西施加任何輿論壓力,也沒有對梅西進行行業懲戒,最終,在兩個月后,梅西宣布回歸國家隊,并在之后的2021年美洲杯、2022年世界杯、2024年美洲杯率隊奪冠。
![]()
巧合的是,萊萬是波蘭國家隊隊長,梅西是阿根廷國家隊隊長,這兩位隊長分別拒絕征召和自宣退出,都沒有遭受到當地足協的懲戒與批評,而國足隊長張琳芃則被談話。
如果說以上兩名球員的例子是因為他們都是國家隊的核心球員,沒有說服力,那么張琳芃之于國足難道不是核心嗎?并且除了萊萬和梅西的例子外,英格蘭的非主力球員本-懷特也曾拒絕英格蘭代表隊征召,原因之一為其與教練組有矛盾,這樣的情況,會在國足和男籃身上發生嗎?中國足球、中國籃球的運動員,在面臨國家隊的“邀請”時,是否真的有話語權和選擇權呢?
國家隊征召本質是邀請,而非行政命令和強制手段
國家隊征召的本質,是基于球員實力與國家榮譽的雙向奔赴,而非帶有行政色彩的強制命令,這一原則在足球世界本是共識,但我們......在歐洲,無論是歐盟勞動法還是各國體育法,均將職業運動員界定為"市場勞動力",運動員的核心權利義務基于勞動合同。國家隊征召本質是一種邀請,而非行政命令,最終決定權在于球員而非國家隊。并且歐洲發達國家重視人權,普通人民也有言論自由,而我們......所以才會在足球世界的不同地方產生不同的情境。
歐洲足壇早已形成“征召即邀請”的成熟邏輯,根據國際足聯規則,俱樂部需配合國家隊征召,但也只是配合,配合不代表服從,并且球員擁有拒絕權,而這份拒絕權并非來自國際足聯,而是法律賦予他們的人權。這種模式的核心,是對球員職業選擇的尊重:國家隊需要高水平球員的實力加持,更需要球員心甘情愿的投入,強扭的“征召”只會導致球員身心脫節的賽場表現,反而會帶來不好的效果,歐洲鼓勵“雙向奔赴”而不是“強奸”,這也是歐洲發達化、歐洲足球職業化的體現,讓“榮譽感召”取代“行政強制”成為球員為國效力的核心驅動力。
國家隊與被征召球員非契約關系,故而無強制征召的權利
歐洲運動員拒絕征召的自由度,背后所依靠的根基,是源于法律層面的制度設計。歐洲多數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從未將代表國家隊參賽設定為強制責任,這為運動員的自主選擇提供了根本保障,法律保障運動員作為勞動者身份的勞動者權益與作為最基礎公民的自由選擇權和人權,當國家隊未與球員建立合同契約關系,不支付服務傭金時,強制征召便失去了法律根基。這一邏輯在歐洲足壇的實踐中尤為清晰,從合同關系、國際規則到法律救濟層面,均賦予了球員擁有拒絕征召的人權。
根據歐洲主流體育法原則,“義務”的產生需以“權利義務對等”為基礎:若一方需承擔特定責任,必然對應另一方提供的對價(如薪酬、傭金或明確的權益保障)。意大利足協曾與意大利國腳們簽訂協議,雖明確表示球員需參與國家隊集訓和比賽,但協議更多是在講入隊后,也就是接受征召后的事情,并且這份協議的核心是圍繞“榮譽合作”展開的,未涉及任何服務性傭金支付,協議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如必須參加比賽等),更偏向球員對國家隊紀律的遵守,而非基于勞動報酬的強制履約責任。這種“無對價”的合作關系,決定了國家隊無法以“違約”為由要求球員必須參賽——在歐洲合同法框架下,缺乏報酬支撐的“參賽義務”不具備法律強制力,球員自然擁有基于自身情況的拒絕權,這意味著,如果一名球員一開始接受了國家隊的征召,但接受征召后依舊有拒絕上場比賽的權利。
![]()
俱樂部與國家隊,勞動關系的優先級博弈
多數情況下,會被國家隊選中,尤其是被西葡德意英法選中的球員,大多數在歐洲五大聯賽,甚至是五大聯賽的豪門俱樂部效力,且多為俱樂部主力球員,而歐洲職業運動員的核心勞動關系歸屬俱樂部,俱樂部為運動員支付薪水、承擔傷病風險、負責職業生涯規劃,國家隊比賽屬于"額外任務",在進行“額外任務”時,球員有受傷的風險,這是俱樂部不愿意看到的,雖然正常情況下,俱樂部會支持球員接受征召參加國際比賽,但如果球員不想接受征召,此時俱樂部一定會第一時間站出來支持球員,俱樂部與運動員之間的勞動關系格局,讓運動員在面對征召時更多了一份話語權和底氣,萊萬拒絕波蘭隊征召時,除了與主帥有矛盾,其也明確考慮到俱樂部賽事的重要性,作為巴薩的核心前鋒,他需要合理分配體能以保障聯賽和歐冠表現,所以巴薩是站在萊萬這一邊的。俱樂部與運動員的利益綁定,形成了對抗國家隊不合理征召的“統一戰線”。
除此之外,若球員在代表國家隊征戰比賽時受傷,部分俱樂部是敢向足協“開炮”的,甚至是自己國家的足協,登貝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2025年9月6日,登貝萊代表法國出戰對陣烏克蘭的世預賽,僅登場36分鐘便受傷離場,這次受傷也導致登貝萊缺席了5場法甲聯賽和2場歐冠,來自法國甲級聯賽的俱樂部巴黎圣日耳曼對此非常不滿,并且直接向法國足協表達了不滿,因為巴黎在世預賽開始前就向法國足協匯報過登貝萊的傷情,并且建議法國隊不要讓登貝萊出戰,但法國足協并沒有采納該建議,在登貝萊受傷后,大巴黎直接發表官方聲明,將矛頭直指法國足協,希望法國足協建立新的俱樂部與國家隊醫務協調機制。
![]()
一家位于法國的俱樂部敢為了自家俱樂部的法國國腳公開指責法國足協,這件發生在巴黎圣日耳曼與法國足協之間的事情,可能是我們國足球迷一輩子也見不到的,試想一下,假如張玉寧帶傷出戰世預賽,結果在比賽中再次受傷加劇傷情,北京國安敢說一個不字嗎,敢為了張玉寧向中國足協發聲嗎?不止國安,換做是山東泰山、上海申花等任意一家俱樂部,大概率都不會做出任何表示而是會選擇冷處理,即使因為球員受傷導致球隊在聯賽缺少主力輸球而心生怨意,俱樂部也絕對不會(不敢)將這份怨意表達出來,甚至會在官方社媒中以球員為國出戰負傷為榮,背后的原因你我都清楚,但其實這是對球員的不尊重,也是對俱樂部的不尊重。
文化與思想觀念不同,歐洲發達國家以人為本
2023年,23名西班牙女足世界冠軍球員聯合59名女足球員發表聲明,抗議西班牙足協主席強吻埃爾莫索,并就西班牙足協內部管理問題發表意見,表示在西班牙足協主席魯比亞萊斯離職前不會再響應國家隊的征召,其實這是一件比直接拒絕征召更加強硬的事情,當發現足協內部有問題,足協主席有問題時,西班牙女足球員們能夠借助媒體平臺將問題講出來,能夠有言論自由權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敢于毫不畏懼地站出來硬剛反抗西班牙足球的最高領導,在這樣的情勢下,這82名球員依舊沒有遭到懲戒和處罰。最終,魯比亞萊斯迫于壓力辭去西班牙足球協會主席職務,球員們沒有因為揭發領導的丑惡而遭被“封號”。無論是運動員聯合起來抵制領導,還是領導因運動員的聯合抵制而辭職,這些事情在中國足球和中國籃球中都是很難實現的。
![]()
這是因為文化與思想觀念有很大差別,我們的運動員多把自己放在下位,更加尊重領導的想法和建議,不會對領導的吩咐提出質疑和否定,是一種尊師重道的良好品德,而且我們千百年來的文化與思想觀念就是如此,相比較個體我們更看重集體,因為在之前很長的時間里,我們接受到的思想和教育就是集體優先于個人,寧愿自己多吃點苦也要為集體爭光,生活中也是,相信大部分人小時候在學校聽到過“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教育思想,長大后也曾在職場默默吃苦受累但不敢有怨言,但現在越來越多民眾的認知已經有改變,也在向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而歐洲則與我們不同,歐洲更注重個人感受而非集體利益,缺乏集體榮譽感,這樣導致出很多不好的后果,雖然目前暫無具體案例,但總而言之是有利有弊的,無法判定哪一種更好。
田徑圈傳奇人物劉翔曾因傷退賽曾遭遇漫天網暴,彼時輿論裹挾著“集體榮譽至上”的執念,將運動員的傷病遺憾等同于“辜負國人期待”,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人民眾在回望劉翔的事跡時,滿是理解與歉意;而泳壇傳奇孫楊也曾因場內外事件遭受網絡非議,而在他被禁賽的那段時間,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他為國爭光的不易,如今,34歲的孫楊已經解禁復出,雖然仍有少數人對其惡語相向,但更多的人則是帶著鼓勵與敬意迎接他的復出。對于運動員的這種轉變也折射出中國民眾思想觀念的進階——從盲目強調集體利益、苛求個體為宏大敘事犧牲,到逐漸正視并尊重運動員的個人權益與身體尊嚴。越來越多的人終于懂得,奧運金牌的榮光之外,運動員的健康與個人價值同樣值得珍視。這種觀念的迭代,是社會文明的進步,更是對“人”本身的重新審視。
從思想根源來看,歐洲發達國家“以人為本” ,其核心在于承認個體利益與訴求的正當性。在歐洲價值觀中,為國效力的榮譽感需建立在“自愿”與“尊重”的基礎上,而非通過強制手段施加。正如歐盟“工業5.0”理念將“人的福祉”置于生產核心一樣,歐洲體育領域也始終強調“運動員首先是獨立個體,其次才是競技參與者”。
社會共識層面,歐洲足球已形成“尊重個體選擇即保護競技價值”的認知。不同于“國家榮譽至上”的單一評價標準,歐洲足球可以意識到,強制征召可能導致球員帶著抵觸情緒或傷病參賽,反而影響國家隊競技表現,而尊重球員選擇,能激發更純粹的戰斗意愿。這種“個體與集體并非對立”的共識,讓 “拒絕征召”不再是 “個人對抗國家”,而是“合理訴求與集體需求的平衡”。
![]()
總體而言,運動員是體育活動的主體,更是活生生的人,他們的尊嚴、利益和職業規劃理應得到尊重,他們面對選擇時應該有話語權和選擇權,這是他們作為公民應有的最基本權利。中國體育想要健康、長遠發展,需回歸"以人為本"而非“以領導為本”的核心。職業體育的終極目標,不僅是贏得比賽、爭奪榮譽,更是通過促進運動員的全面健康發展,進而帶動全民健康發展,讓更多的人發自內心熱愛中國足球,熱愛中國籃球,熱愛中國體育,這樣會幫助中國職業體育更好地實現真正的可持續發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