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屬于國家特殊管制的藥品
主要適用于靜脈全麻誘導或麻醉輔助
然而
一些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
將其加入電子煙中販賣給吸毒人員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這些妄圖通過隱蔽手段
逃避打擊的不法分子
最終都難逃法律制裁
近日
江西省龍南市人民法院
審結一起販賣依托咪酯電子煙案件
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最高十五年
案情回顧
楊某、廖某某
販運毒品的犯罪事實
2023年11月以來,被告人楊某、廖某某二人明知依托咪酯被國家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為牟取利益,二人合伙多次開車從河南等地以200元一克的價格購買“煙粉”運回龍南,同時從廣東等地購買電子煙彈殼和電子煙油進行調配,制作出含有依托咪酯和異丙帕酯的“上頭電子煙”煙彈,并以批發、零售等方式將“上頭電子煙”販賣給蔡某(另案處理)、鐘某某、黃某等8人販賣或吸食。楊某、廖某某共計收取毒資19萬余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在楊某住處查獲疑似依托咪酯煙粉一包,經稱重36.86克;查獲疑似依托咪酯煙彈86個,經對煙彈內可疑煙油稱重共計133.6克,經鑒定,含依托咪酯和異丙帕酯成分。
楊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實
2024年8月15日左右晚,楊某在其租住的小區容留黃某某(系未成年人)吸食毒品“上頭電子煙”。
2024年9月1日晚,楊某在其租住的小區容留陳某(系未成年人)吸食毒品“上頭電子煙”。
2024年9月4日晚,楊某在其租住的小區留黃某某吸食毒品“上頭電子煙”。
鐘某某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
2023年10月以來,被告人鐘某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國家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為牟取利益,仍多次從楊某、廖某某等人處以300元至350元不等的價格購進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并以每個450元至550元不等的價格在龍南城區販賣給他人吸食。鐘某某共計販賣電子煙彈31次37個,收取毒資18448.3元。
黃某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
2024年2月以來,被告人黃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國家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為牟取利益,多次以每個330元至350元不等的價格從楊某等人處購買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再以每個500元至600元的價格在龍南城區販賣給他人吸食。黃某共計販賣電子煙彈12次16個,收取毒資8350元。
法院判決
龍南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廖某某違反毒品管理法規,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其行為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告人楊某違反毒品管理法規,多次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鐘某某、黃某違反毒品管理法規,向多人多次販賣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楊某同時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應數罪并罰。被告人楊某、廖某某、鐘某某、黃某販賣毒品給未成年人,從重處罰。被告人楊某、鐘某某、黃某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楊某、廖某某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法院最終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四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罰金人民幣八千元。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廖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二萬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宣判后,被告人楊某、廖某某提出上訴,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2023年9月11日
國家藥監局、公安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
《關于調整麻醉藥品
和精神藥品目錄的公告》
將依托咪酯等品種
列入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從2023年10月1日起
吸食以及非法持有、走私、販賣、
運輸、制造、容留他人吸食依托咪酯
將按涉毒違法犯罪處理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毒品犯罪
是國家嚴厲打擊的嚴重刑事犯罪
任何試圖通過毒品犯罪
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新型毒品不是時尚潮流
依托咪酯常被不法分子
添加進普通煙油、電子煙彈中
偽裝成“上頭電子煙”
它是“毒”不是“煙”
年輕人應警惕“合法上頭”的騙局
培養健康的興趣愛好
嚴守法律法規
自覺遠離毒品犯罪
【來源:龍南市人民法院】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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