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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大股份光伏業務引發的回款風險、訴訟風險以及業績可持續性風險,或成為其IPO路上的“絆腳石”
《中國科技投資》何梓嫣
11月26日晚,北交所上市委發布2025年第35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永大股份(874495.NQ)IPO被暫緩審議。其原因或指向光伏業務所暴露的相關風險,根據審議意見,上市委要求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永大股份光伏項目銷售內控措施的合理性及執行有效性,收入確認依據的充分性、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以及是否會對發行人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一家從事基礎化工、煤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光伏與醫藥等領域壓力容器的制造商,光伏業務在永大股份的收入結構中占比并不高,然而隨著光伏行業落后產能出清,其光伏業務訂單在2025年面臨挑戰。此外,永大股份因家族色彩濃厚,疊加股權結構混亂、IPO前大額分紅、產能利用率不足仍募資擴產等問題,其上市動機受到市場質疑。
光伏業務拖累上市進程
11月26日,永大股份IPO申請被暫緩審議,致使其成為北交所年內首家遭暫緩審議的IPO企業。
在本次審議會議中,上市委主要圍繞永大股份的光伏業務提出問詢,包括光伏項目收入確認依據是否充分,行業周期變化、政策等因素對業績可持續性的影響以及應收賬款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風險等。
招股書顯示,2022-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永大股份光伏業務收入分別為9493.72萬元、2560.91萬元、1.56億元與631.86萬元,占比分別為13.72%、3.62%、19.14%和1.98%。盡管光伏業務在永大股份的收入結構中占比并不高,但上市委對其光伏業務帶來的風險擔憂并非沒有道理。2023年,國內光伏行業進入產能調整周期,傳導至永大股份,其光伏業務當年收入同比下滑73%。2022-2024年及2025上半年,永大股份的光伏產品發貨量分別為3665.15噸、7785.93噸、1559.36噸、275.89噸,呈大幅下滑趨勢。與此同時,永大股份在光伏領域新增訂單金額在2024年亦出現了斷崖式下滑,較2023年的2.71億元下滑93.85%至1665萬元。而更讓人意外的是,2025年1-10月,永大股份在光伏領域新簽訂單金額為0元,光伏業務僅靠存量訂單維持。
對此,永大股份亦在招股書中進行相關風險提示:“若光伏行業落后產能出清、市場供需調整、硅料及硅片價格恢復不及預期,預計短期內光伏領域下游客戶由新增產能帶動的壓力容器采購需求較少,公司光伏領域未來業績可能存在大幅下滑的風險。”
相較于光伏訂單斷供,永大股份光伏業務的回款風險更讓市場擔憂。招股書顯示,截至2025年6月末,永大股份應收賬款余額為3.38億元。其中,公司對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3304.32萬元應收賬款全額計提壞賬,理由為“已簽訂民事調解書且未按約定執行,預計無法收回”。
上述款項尚未追回之際,永大股份與合盛硅業(603260.SH)的合作又出現回款問題。2025年11月,永大股份對合盛硅業年產2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完成驗收并確認收入1.75億元;但同期,合盛硅業對永大股份形成的7797.92萬元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存在壞賬風險。永大股份稱,其正積極與合盛硅業簽訂和解協議,約定其從2025年11月開始每月支付150萬元,直至付清協議中的貨款為止。而即便每月如期歸還150萬元,該筆欠款仍有長達52個月的回款周期。若后續合盛硅業出現資金鏈問題,這筆款項的回收風險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招股書顯示,若合盛硅業從2025年11月開始未按照約定付款,永大股份將對其應收款項進行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公司面臨應收合盛硅業款項形成壞賬,進而影響經營業績的風險。
依賴單一產品 業績可持續性受到問詢
除了光伏業務方面的問題,此次上市委關注的內容還涉及核查收入確認依據、調試驗收流程、光伏項目銷售的內控有效性等。而在一輪、二輪問詢中,北交所亦曾重點關注永大股份“收入確認準確性”方面的問題。
永大股份的支柱產品壓力容器產品可應用于基礎化工、煤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光伏及醫藥等領域,該類產品的收入幾乎撐起公司全部收入。2022-2024年、2025上半年,永大股份壓力容器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6.91億元、7.07億元、8.1億元、3.18億元,分別占當期收入的99.87%、99.79%、99.19%、99.58%。
永大股份因嚴重依賴單一產品,業績極易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一旦該產品市場需求下滑、競爭加劇或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公司的業績便可能承壓,這亦是監管重點關注收入確認充分性與準確性的原因。北交所在首輪問詢中,就要求永大股份說明報告期內凈利潤先增后降,凈利潤與營業收入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合理性,同時就公司訂單對未來業績穩定性、可持續性的支撐能力作出解釋。
與此同時,公司亦存在客戶集中度較高的問題。2022-2024年及2025上半年,永大股份向前五名大客戶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9億元、4.77億元、5.43億元、2.77億元,分別占當期收入的85.36%、67.32%、66.47%、86.69%。
在此背景下,永大股份前五大客戶亦變動較大。招股書顯示,陜西榆林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榆能集團”)與恒力石化(600346.SH)曾是永大股份的重要營收支柱。2023年,公司向榆能集團、恒力石化分別實現銷售收入1.86億元、9509.32萬元,兩家公司占據永大股份當年前兩大客戶的席位,合計貢獻收入超2.8億元,占當期收入比重近40%,是支撐公司業績的重要支柱。然而這兩名客戶并未出現在隨后年份的前五大客戶名單中,只有萬華化學(600309.SH)與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這兩大客戶相對穩定。北交所亦針對永大股份各期前五大客戶變動較大情況進行問詢,要求其說明與主要客戶的合作是否穩定、可持續、客戶采購不連續情形,是否存在期后業績下滑風險等進行說明。
家族式管理引關注
永大股份的家族式股權結構亦引發了市場與監管部門的質疑。
根據股權結構,李昌哲、其子李進以及李進配偶顧秀紅三人合計持有公司86.56%的股份,形成典型的家族控股結構。其中,李昌哲個人持股比例高達61.62%,在公司擔任行政部副部長職務,未進入董事會或監事會;李進持股7.74%,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顧秀紅持股17.2%。
除此之外,持有永大股份1.58%股份的南通永諾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有限合伙人為李昌哲之子陳漢炎和李瀾,普通合伙人李新星系李昌哲之孫。值得一提的是,李昌哲訂立的遺囑,承諾將由李進繼承其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北交所就此問詢控制權穩定性及繼承糾紛風險,公司回復稱系家庭內部財產安排,無糾紛或潛在利益安排。
另外,2016年9月,李進曾與李昌哲簽署協議,李進將其持有的永大有限5680萬元股權(占公司股權71%)以568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李昌哲。然而,該交易最終以“零對價”完成,李進未收取任何對價。該筆股權交易引發了監管對股權轉讓的背景及真實性、代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質疑。
永大股份還存在高分紅的情況。自2021年以來,永大股份累計進行了四次分紅,總額超過2億元。其中在2021年11月,公司兩次向主要股東分配利潤合計達1.5億元,隨后在2022年及2024年又分別派息2625.79萬元與2679.55萬元。永大股份的家族式股權結構使得大部分分紅流向了實控人家族。
本次IPO,永大股份原計劃募集資金6.1億元,其中5000萬元用于補流。隨后此做法受到市場與監管部門質疑后,永大股份刪減了補流項目。除此之外,永大股份募投的重型化工裝備生產基地一期建設項目亦由原來的5.6億元降至4.6億元。公司募資擴產亦受到監管部門兩次問詢。招股書顯示,2024年,永大股份原產能2.5萬噸/年,但產能利用率已從2023年的106.64%跌至83.83%,而本次募投項目將新增3萬噸產能。對此,北交所要求其說明能否消化、會否存在產能過剩風險以及進一步揭示募投項目產能消化風險。永大股份認為,公司產能趨于飽和、在手訂單充足且公司擁有優質穩定的客戶資源和持續開拓新客戶的能力,隨著壓力容器市場需求持續增長,此次募投新增產能消化具備可行性。
光伏訂單歸零、壞賬風險、業績收入可持續性與經營內控有效性,都成為永大股份IPO闖關路上不可忽視的風險,亦是其未來長期發展需要解決的命題。永大股份此次IPO被暫緩審議,亦是交易所借此向外界釋放出關鍵信號——企業的內在質量、長期價值與未來發展的可持續性將是監管審批放行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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