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建筑工程領域遵循 “契約自由” 原則, parties 可自主約定合同條款,但需遵守聯邦及州級法定要求與行業標準。企業出海瑞士參與建筑工程,若遭遇糾紛,需結合當地法律規則與實踐流程,從預防到解決形成系統性應對方案,核心要點如下:
一、事前合規與合同風控:糾紛預防核心
(一)合同簽訂關鍵要點
1.合同類型與標準條款:大型項目常用總承包模式(設計 + 施工一體化),設計類項目可單獨簽訂設計合同,管理承包模式(主管理承包商統籌分包商)亦被認可。本地項目優先采用瑞士工程師與建筑師協會(SIA)標準合同,公共項目及部分私人項目適用 KBOB 標準文本,跨國項目建議采用 FIDIC 條款,需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適用標準。
2.必備要素與形式:合同需明確 “工作內容” 與 “價格” 兩大核心要素,雖法律無書面形式強制要求,但為留存證據,建議簽訂書面合同。避免依賴 “意向書”,其通常無約束力,僅產生善意談判義務,除非包含核心要素才可能被認定為有效合同。
3.合規要求嵌入:需明確勞工合規(禁止歧視、外籍勞工規則、集體勞動協議)、稅務義務(部分外籍員工需雇主代繳源扣稅)、健康安全(聯邦及州級法規,2022 年起需提交書面健康安全保護計劃),避免因合規瑕疵引發糾紛。
(二)風險防控核心措施
1.保險配置:強制保險包括建筑施工及使用期間的火災與基本損害險、承包商第三者責任險(覆蓋財產損失與人身傷亡)、員工意外險;大型項目建議投保項目全方覆蓋的 “傘式保險”,保費通常計入工程價款。
2.款項與履約保障:雇主通常保留 5%-10% 進度款作為保留金,項目完工后釋放;承包商需提供銀行或保險公司出具的履約保函(多為《瑞士債務法》第 111 條規定的不可撤銷見索即付保函),保障合同義務履行。
3.關鍵條款約定:明確工程變更規則(需書面變更單,約定價格與工期調整)、缺陷責任期與質保條款(可約定 10 年責任期)、不可抗力風險分配,避免模糊表述導致后續爭議。
二、糾紛解決途徑:高效維權選擇
(一)調解前置與協商
瑞士民事訴訟需先經調解程序(《瑞士民事訴訟法》第 197 條),建設工程糾紛亦適用,調解可與仲裁替代。企業可優先通過協商或調解化解爭議,降低時間與成本成本,調解結果可通過合同約定賦予強制執行力。
(二)訴訟程序
1.管轄與適用法:公立項目與私人項目的建設合同均受私法管轄,訴訟由州法院管轄,實行 “兩審終審制”,聯邦最高法院為最終上訴法院。
2.程序時長:一審程序因需庭審、證人問詢及專家意見,通常耗時 1-3 年;上訴審(州高級法院)側重事實與法律復核,一般 1 年內審結。
3.判決執行:瑞士法院判決在境內執行順暢,境外法院判決若來自《盧加諾公約》締約國,可直接申請執行;非締約國判決需經瑞士法院審查,無違反公共政策及程序瑕疵即可執行。
(三)仲裁機制
1.適用場景:跨國項目建議約定國際仲裁,瑞士為《紐約公約》締約國,仲裁裁決在全球范圍內易獲承認與執行,且無實體審查(除非違反公共政策)。
2.程序特點:當事人可自主約定仲裁規則與程序,關聯糾紛可申請合并仲裁,避免平行訴訟與沖突判決,效率高于訴訟,是跨國建筑工程糾紛的優選方式。
(四)臨時救濟
針對履約保函不當索償,擔保人可申請臨時禁令,但需舉證債權人存在 “明顯權利濫用”,法院對此審查嚴格,實踐中遵循 “先付款后爭議” 原則,臨時禁令獲批難度較高。
三、核心法律要點:維權關鍵時限與規則
(一)訴訟時效與缺陷通知
1.時效期限:普通金錢債權訴訟時效為 10 年,保修索賠時效為工程交付后 5 年;合同可約定縮短或延長時效,但不得超過 10 年法定上限。
2.缺陷通知:現行法律要求發現缺陷后 3-10 天內通知承包商(聯邦法院判例),2026 年 1 月起將延長至 60 天;明顯缺陷需在驗收后立即通知,隱藏缺陷發現后即刻通知,未及時通知將喪失索賠權。
(二)關鍵爭議處理規則
1.不可抗力:僅當履約 “完全不能”(如地震、洪水)時方可免責,合同可約定風險分配;經濟困難(合同履行無利可圖)不構成不可抗力,可申請變更合同或解除(需法院裁決)。
2.合同解除:雇主可隨時解除合同,但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并賠償承包商預期利潤;承包商因雇主過錯無法履約的,可主張已完工款項、費用及賠償。
3.責任承擔:承包商需對分包商的合規瑕疵承擔連帶責任;設計師責任依據合同定性(“委托合同” 僅承擔 “合理努力義務”,“承包合同” 需承擔結果責任),無絕對擔保義務。
(三)第三方權利
瑞士遵循合同相對性原則,第三方(如后續業主、融資方)無法直接依據原建設合同索賠,需通過權利轉讓協議或單獨簽訂擔保協議明確權利義務。
免責聲明
法律及程序可能發生變更。本文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構成法律建議。若您在海外遭遇法律糾紛,請立即聯系我們咨詢專業涉外律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