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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0日,周六。
午后的嶺南陽光普照,佛山著名的南海千燈湖公園里行人如織,大家盡情享受著冬日少有的暖陽,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歡樂的笑容。
我們一行四人也隨著行人的腳步,一同享受著法律人難得的閑暇,我20年前曾經住在這附近,一晃竟然20多年沒有來過這里,睹物思情,無限感慨。
中間的長者,是華東政法的游偉教授,我們刑事法學界的扛鼎者,少有的兼具法學理論和刑事司法實務的兩棲學人。
黎霞師妹,佛山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曾任全國人大代表。
師妹的兒子,我的忘年交,他和師妹一起稱呼我為堂哥。
還有我,53歲的老王。
我們四人一邊欣賞湖邊的美景,一邊談及當前的法律事件,人生最愜意的事莫過于此,“浴乎沂, 風乎舞雩, 詠而歸”。
2
歸來。
路過一座小橋,看到一位老者在釣魚。
奇怪的是老人只有釣具,沒有見到老人身邊有盛具。
我們繼續往前走。我突然發現在橋邊的草叢里有一只長不過5公分寬不過3公分的小魚兒。魚在地上,我以為是河里跳出來的死魚,它為看看外面的世界獻出了生命,我偶然心痛,但也沒有多心,繼續往前走。
突然,我看到魚動了一下,看來沒有死,對善良的老王來說,這無論如何不能視而不見,畢竟這是一條生命。
是不是老人家釣的?我不敢肯定,于是我問正在釣魚的老者,老者大約70歲,對我的問題根本連理都沒理。
想想也不是他釣的,因為如果是他釣的,至少他應該準備個水桶,把魚放到里面。
再說,這么小的魚,又不能吃,又不是觀賞魚,釣來又有什么用?
于是,我好心地撿起了魚,撲通一聲把它扔回了水中。
我還想和同行的孩子講“這條在乎!這條也在乎!“故事,為人要善良,要有愛心,這是一個多么好的教育孩子的機會。
3
“誰讓你把我的魚扔回河里的?”身后突然傳來長者的一聲怒吼,我知道我闖禍了。
“對不起,老人家,我不知道是您釣的,我以為是河里蹦出來的”,我趕緊解釋。
邊上同行的三人也替我解釋,老人家的臉色仍然很難看,想想也是,他好不容易釣了半天,就上來這么一條小魚,竟然讓我給扔回去了,想想他老人家該多么傷心。
他不再說話,只是擺擺手,我們四人趕緊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4
游偉教授說:你把他當成無主物了,這是你的判斷失誤,你看到路邊有人在釣魚,應該首先想到是人家釣的。
——可是,他連個水桶也沒有。
師妹的兒子說,好在他沒有發怒,萬一生氣起來,有個什么三長兩短,堂哥你就麻煩了。
——醫生的兒子三句話不離本行,真是有家傳。
師妹說:堂哥他要告你打官司,你要賠償他的損失,就是這種魚不好計算價值,怕是要鑒定才行。
——這標準是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思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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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偉老師是刑法學者,刑法上講物的歸屬,所以考慮有主物還是無主物。
黎霞師妹是民事專家,民法上講求有損害就有賠償。
師妹的兒子是普通人的思維,如果你不扔他的魚→他就不會生氣→就不會有生氣的后果。
他們都說得對。
但我是行政法律師,我說:千秋湖公園里明令禁止釣魚,他釣魚就不對,我不舉報他就算了,我把魚扔回河里,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我們四個人哈哈大笑,法律就是這么讓人快樂。
6
晚上,我們西北政法的師弟師妹陪游偉教授一起用餐,游老師又講起了這件事。
話題一開,大家竟然連飯都不吃了,又是好一番議論。
看到一群法律人連飯都不吃,又開始辯論的場景,我無比懊惱,誰讓我好心管閑事的啊?
看來,我這多管閑事的心一定要改才行啊,盡管我知道這很難。
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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