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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1月后,險企發債節奏明顯加快。
11月,就有招商局仁和人壽、紫金財險、平安財險、中國財產再保險、英大泰和人壽、中郵人壽等6家險企發債補充資本。其中,中郵人壽發行了12.7億元永續債,其余5家險企共計發行143億元資本補充債。
從今年險企發債情況來看,目前有19家險企發行資本補充債或永續債,合計發行規模約741.7億元。其中,10家險企發行永續債,發行規模合計約499.7億元,占比近七成。
站在當下的節點,似乎很能理解為何險企加快發債節奏。監管在2024年末將“償二代”二期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大限來臨,險企通過發債“補血”緊迫感明顯增強。
永續債成“主力”
2025年正在倒計時,從今年全年來看,險企在前三個月的發債節奏較快,有10家險企發債。隨后幾個月進入“停滯期”,直到9月,險企又重新發債“補血”。其中,9月有2家險企發債,10月有1家險企發債,11月有6家險企發債。
從發行額度來看,平安人壽在今年2月發行130億元永續債額度最高,其余險企的發行額度為5億元到90億元不等。
從票面利率來看,今年險企發行的資本補充債和永續債的票面利率集中在2%-3%區間,中韓人壽14億元資本補充債券的票面利率最高,為2.8%。
從債券類型來看,永續債“挑大梁”,有10家險企發行永續債,發行額度占近七成。具體來看,平安人壽發行130億元,太平人壽發行90億元,工銀安盛人壽發行70億元,泰康人壽發行60億元,陽光人壽發行50億元,中銀三星人壽發行30億元,交銀人壽發行27億元,泰康養老發行20億元,中郵人壽發行12.7億元,招商信諾人壽發行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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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債,是指保險公司發行的沒有固定期限、含有減記或轉股條款、在持續經營狀態下和破產清算狀態下均可以吸收損失、滿足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資本補充債券。
事實上,我國險企發行永續債的歷史并不長。2022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與原中國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保險公司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永續債監管規則正式落地。泰康人壽2023年9月獲批發行永續債200億元,標志著險企版永續債“開閘”。
不過,短短兩年多時間,永續債已然成為險企發債主流。究其原因,一般的資本補充債能夠補充險企的附屬一級資本,提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而永續債則能夠補充核心二級資本,提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除了資本認定,永續債和資本補充債還有發行期限、清償順序的區別,比如在償付順序方面,資本補充債在清償順序上優先于永續債和其他次級債務,永續債的償付通常排在更后的位置,具有更強的次級屬性。
“償二代”二期過渡期逼近
為緩解部分險企的償付能力壓力,監管在2024年底將“償二代”二期過渡期延長一年。
2024年12月20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延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實施過渡期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將原定2024年底結束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過渡期延長至2025年底。對于因新舊規則切換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影響較大的保險公司,可與金融監管總局及派出機構溝通過渡期政策,金融監管總局將一司一策確定過渡期政策。原已享受過渡期政策的單家保險公司,2025年過渡期政策原則上不得優于保險公司原過渡期最后一年享受的政策。
而眼下,“償二代”二期過渡期還剩下1個多月的時間,行業險企發債節奏明顯加快。
其實,在2024年9月的保險業新“國十條”中,也強調了險企“補血”的重要性。2024年9月11日,國務院對外發布《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共10條,因此也被稱為保險業新“國十條”。為了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新“國十條”提到,改善經營效益,提升內源性資本補充能力。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健全資本補充監管制度。增加債務性資本補充工具。這為險企補充資本指明了方向。
在東海證券看來,保險業新“國十條”明確將優化償付能力和準備金監管政策,提升內源性資本補充能力,“償二代”二期工程過渡期延長,給予部分償付能力承壓的中小機構一定調整空間,避免因資本確認不充分而導致償付能力預警,契合新“國十條”中健全風險預警體系,壓實預警響應責任的監管指引。
廣發證券則認為,在未來中短期內長端利率中樞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且未來若與新會計準則掛鉤的背景下,凈資產波動將明顯提升,期待償付能力規則的進一步優化,緩解保險資金入市的掣肘,而較為穩定的高股息以及長股投等權益資產有望在利率中樞下移背景下提振投資收益率。
險企償付能力“承壓”
需要提及的一個現實情況是,險企償付能力正處于“承壓”狀態。
11月14日,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披露的2025年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情況表顯示,從今年三季度情況來看,險企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呈現下降態勢。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險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04.5%、204.5%、186.3%;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46.5%、147.8%、134.3%。
華創證券對部分主要險企的三季度償付能力進行分析,并認為險企償付能力的下降主要受權益資產配置影響。“三季度權益市場明顯活躍向好,險企或積極把握市場機遇,擇機增配權益資產,以此提升投資回報。但同時,權益資產波動顯著高于其他資產,資本占用較為明顯,侵蝕險企償付能力。”華創證券如是解釋。
與此同時,華創證券認為,由于業務久期屬性差異, 財險公司杠桿低于壽險公司,權益資產波動的影響亦小于壽險公司;同時,預計受益于自然災害同比減少和費用管控趨嚴,財險承保盈利提升,內生性增長抵消部分權益資產波動的負面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政策層和監管層在鼓勵“險資入市、長線長投”,但是險資權益資產配置比例受到償付能力充足率的影響。
今年4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于調整保險資金權益類資產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該《通知》,險企償付能力充足率將直接影響其權益資產配置比例,比如,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100%(含此數,下同)低于1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余額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150%低于2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余額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上季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超過250%低于350%的,權益類資產賬面余額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0%等。
也因此,中泰證券研報認為,在當前環境下,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面臨資本約束的“不可能性三角形”,即在不進行外源性資本補充的前提下,險資需要面臨“提高償付能力充足率—增加權益配置比例—外部持續低利率環境延續”的三角困境,后續進一步觀察監管對于險企配置股票償付能力松綁的可能性。
總體而言,在“償二代”二期過渡期已經進入倒計時狀態下,險企對于增強償付能力的緊迫性增強。對于險企來說,發債“補血”有利于增強風險抵御能力,支持業務拓展和戰略轉型等。對于投保人而言,險企提高償付能力充足率也有助于確保保單利益得到兌現,是一份安全和信心的保障。當然,險企提高償付能力充足率除了發行資本補充債券來“開源”,還可以通過“節流”的方式,如調整業務結構、優化資產配置、提升風險管理水平等來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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