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14歲少年被誤診“矮小癥”半年注射約2940針,司法鑒定醫院過錯與新發Ⅰ型糖尿病存在次要因果關系,目前每日需4針胰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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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鄭州市民李女士因14歲兒子身高低于同齡人,帶他到河南省某醫院就診,醫生給出“矮小癥”結論并囑每日注射生長激素。
家長回憶,為追趕“正常身高”,孩子半年內累計接受2940針注射,平均每日16針,雙臂、腹部布滿針眼。
療程結束后,孩子身高未見明顯提升,卻出現多飲、多尿、體重驟降等典型糖尿病癥狀,最終確診為I型糖尿病,需終身每日4針胰島素維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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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醫院對“矮小癥”的診斷錯誤,診療行為存在過錯,該過錯與孩子患糖尿病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系,過錯程度被認定為“次要原因”。
醫院回應媒體稱,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將按法院判決承擔責任。
鄭州市衛健委表示,相關投訴已轉交醫院處理。
目前,家長仍在等待開庭,而孩子每天繼續注射胰島素,手臂新舊針痕交錯,家長擔心未來并發癥及高額治療費用,希望醫院方面先行墊付并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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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小癥”并非簡單個子矮,而是有嚴格醫學定義。
在相似生活環境下,孩子身高低于同年齡、同性別、同種族兒童平均身高兩個標準差,或低于第3百分位,才考慮診斷。
“矮小癥”病因多達三百余種,既可以是生理性“家族性矮小”,也可能是垂體病變導致的生長激素缺乏、甲狀腺功能減低等內分泌疾病。
臨床必須先通過骨齡測定、激素檢測、染色體分析等系統評估,排除其他疾病后才能確定是否需要用藥。
生長激素屬于處方藥,僅適用于確診生長激素缺乏癥、特發性矮小等特定人群,且須定期復診監測血糖、甲狀腺功能及骨骺閉合情況。
濫用或超指征使用可能誘發胰島素抵抗、糖耐量受損甚至I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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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為何會被輕易誤診“矮小癥”?
根本在于門診時的骨齡、激素、染色體“必查三項”缺項,僅憑身高就下結論,屬于典型診斷缺陷。
更荒誕的是“每日16針”這一駭人方式,生長激素標準方案為每晚睡前皮下注射一次,即便加大劑量也不可能一天16次,如此高頻次既無指南支持,更違背藥代動力學。
根據現行國內外說明書與臨床指南,重組人生長激素(rhGH)用于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的標準給藥方案為每日一次、睡前皮下注射,劑量0.15–0.3 mg/kg/天(約合0.45–0.9 IU/kg/天)。
如采用“分次給藥”,也應把每周總量平均分為6–7次,即每天仍只注射一次,最多早晚各一次,而非把單日劑量再拆成十余針。
因此,將0.2 IU/kg的日劑量拆成16針、每半小時注射0.6 IU的做法既無任何國內外指南或藥品說明書支持,還違背“每日一次”或“每周6–7次”的明確標注,更是大幅增加穿刺損傷、感染及血糖波動風險,屬于明顯不規范用藥。
治療期間院方從未按規范監測血糖、甲狀腺功能及骨骺閉合,放任潛在不良反應累積,最終誘發免疫風暴摧毀胰島β細胞,把“想長高”變成“終身帶糖”。
這不是簡單的失誤,而是系統性失守:診斷標準失守、用藥規范失守、隨訪監管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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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蘭州某醫院發布“喜報”:九月門診數7757人,手術臺數426臺。
就診人數本應是醫療資源被需要的客觀結果,卻被當成業績戰果張榜慶祝,與商場“銷售額破億”的慶典無異。
這種公開曬病人的舉動,正是當下醫院考核體系的真實縮影。
門診量、住院率、手術臺數、藥占比,層層分解到科室、醫生,直接和績效、晉升、撥款掛鉤。
病人越多,獎金越高,病床周轉越快,院長述職越光鮮。
就是在這樣的“創收導向”土壤里,小宇是打一次還是拆成十六次,沒人較真,因為制度只問“賣了多少”,不問“該不該賣”。
當醫院把病人數量當喜報掛到網上,患者就不再是人,而是行走的業績指標。
要堵住下一個“2940針”,必須合理調整“門診量、手術量、藥占比”考核項,把“合理診斷率、并發癥發生率、患者健康結局”加重考核權重,讓醫生靠“看好病”而不是“多看病人”拿報酬。
否則再華麗的喜報,都可能是患者血淚寫成的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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