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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張至真(作于2025年10月11日)
在“高淳話”中有一個詞,堪稱“絕妙佳詞”,那就是“作興”。查《現代漢語詞典》它有三種含義:一作動詞,指情理上許可(多用于否定式);二作副詞,可能、也許;三作動詞用,指流行、盛行。這是一個方言詞語,普通話中幾乎不采用,但在“高淳話”中,它卻是頻繁地出現,久已有之,大概也算“古吳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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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興”的是“固有的、流行的傳統”,是從上代傳下來,并不得不遵守的一種習俗或做法;“作興”還有“創新”、化解尷尬的“瞬時變通”之意,是一種“睿智"的即興應對。每當此時,“作”就是“創造革新";“興”就是原先沒有,現在出現的、流行的”,換一個說法就是“固有的傳統”已改變了,不實行了,現在已有了可替代的東西或內涵了。也叫“不作興(即否決了原有的傳統了)”。有時為了緩解對立的雙方,就客氣地說:“你們這里還‘作興’這樣,我們那里已‘不作興’了”。哪方的勢力大、能量強、氣場盛,就占上風,于是“作興”就變成為“不作興”;而“不作興”也可代之以“作興”。這就是“高淳話”意蘊豐富的妙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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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舊時代的高淳,家中老人打百年(過世了),親朋好友都要來吊喪,兒孫們都要服喪,在外地的也必須回家,是謂“奔喪”。如死者恰逢八十一歲,兒孫們還要在村中討一回飯。“九九八十一,下小子(指兒孫們)要討飯”,叫“孝子討飯”,這是規矩,“作興”如此。
死者一般在家中停靈三天再安葬,到第二天中午時分,上飯碗的、吊喪的,也來得差不多了,太陽西斜,“孝子討飯”就成了重頭戲。孝子賢孫們披麻戴孝,手挽一個舊淘箕,內放一個破碗,在村里要乞討七姓人家的飯菜。每到一家,跪在門前,長頭孝子(指領頭的)會低聲乞討:“親眷啊,家逢不幸,柱梁折損。把點了喂——”。被討的人家,在堂前拉開著八仙桌,上列香燭,飯菜已備好。男主人將飯菜倒進那破碗中,一邊還罵上幾句:“你是怎么混的,都到了討飯的地步了?真是個窩囊!”不過,給乞討的小孩盛飯菜的時候就和顏悅色起來,叮囑兩句:“要好好的努力,長大成人,一榜高中,為我們這些叔叔阿姨們增光添彩!”七家討過來,大致都是如此。原來這都是事先溝通商量好的,是一種儀式。討完飯,孝子賢孫們就找個角落,享用討來的晚餐,而整個過程跟著看熱鬧的,早就聚起了半個村里的人了。這也是民間晚輩行孝盡孝的鼎力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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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大致有幾個重要的節點:降生“滿月”、過十歲生日、男婚女嫁、祝七十大壽、溘然去世等等,親戚朋友都會聚一聚、鬧一鬧的。人生七十古來稀,而能過八秩更要慶祝華誕,那也是村中的大事。像我們高淳的圩區,村子臨水而建,三四十戶人家,大多以一姓成村,如稱為劉家溝、姚灣里、趙家角、孫家拐、王村等,偶有幾戶雜姓,也大都有姻緣親情關系而得以落戶。為老人慶八十大壽,親緣關系近的能聚餐吃到長壽面,疏遠一點的也可以享用到長壽團子、長壽糕什么的。
能活過八十在從前自是難得,即使仙逝也是喪事當喜事辦。第二年如果老人溘然去世,因是八十一歲,那孝子賢孫就必須討飯了,否則就要被罵成“不孝”。而“孝子討飯”也帶著幾分戲嘻的成份,著重的是儀式感。舊社會在朝廷當官的,哪怕是朝廷的棟梁,重任在肩,也需向皇上請假辭官回家服喪,稱“丁憂”,時間可長達二十七個月。如死者恰逢八十一歲,那孝子賢孫就需披麻戴孝去村里討飯的。這就是“作興”。當然,村莊小,實在找不出七姓人家,那么討個三姓也可以。反正是種儀式,就變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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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不是講講而已,而是要落實到言行舉止中的。在上世紀的七八十年代,那也是個特殊的時代。就有官員因“孝子討飯”,而受到組織的處理,有的還被罷了官。因那已到了“不作興”的時代了,很多的傳統都已列入了封建迷信的范疇。當領導的更要帶頭“破四舊,立四新”。
不過那時的普通人家,還在偷偷地“請祖宗”、討孝子飯,以求得“祖墳冒青煙”,改變未來的家運。即使東窗事發了,相關部門對老百姓也就教育一下算了,而當干部的,家中老人都只能悄悄地慶祝八十華誕,有的人家干脆連壽也不做了,免得人們記得那“九九八十一”的行孝之重儀。
高淳人家祝壽有“做九不做十”的說法。高淳話中的“十”和“賊”同音,賊是不能做的。那七十大壽、八十大壽等,都是在六十九或七十九歲的那天生日來慶祝。鄉下人大多以陰歷為準,而陰歷中就有過幾年就會“閏月”的緣由,因此七十九歲其實也達到了八十歲的陰歷的歲數。現在更有周歲和虛歲的說法,不同的標準,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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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復興優秀文化傳統的今天,從前被判為封建迷信的東西,有的也被鑒定為非遺文化了。像老百姓家中的“請祖宗”、修家譜之類也重又“作興”起來了,清明祭祖還成了法定假日。在更高層面也有中華民族共祭軒轅黃帝之事,各地也在編撰《縣志》、《街道志》等,是為優秀文化傳統奠基,是偉大的文化工程。
對長輩盡孝是對的,不管是活著,還是去世,都是必須的,但作為領導干部,尤其是達到一定級別的領導干部要披麻戴孝拖兒帶女的去“討飯”,還會乞得一頓責罵,那確實太尷尬了。乍辦?好在高手在民間,民間有高手。“作興”也出“智慧”——既然八十大壽是七十九歲時過的,按理,逝者今年真是八十一歲。于是民間又演繹了一出好戲:在死者蓋棺前,由家族中的尊者,拿一面算盤放入棺材中,并對死者說:“誰說你八十一歲?錯了!你再好好的去算一算”。于是“孝子討飯”的儀式就得以化解,避免了一場尷尬。當今社會更進步了,算盤也不太好找了。干脆,就在棺材里放個計算機,然后“蓋棺定論”。據說有好多地方已這樣做了。只要能得到大家的認可,多少年“作興”下去,說不定又成了一項“固有的傳統”,再經改良提升,有的還會演變為“非遺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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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高淳人民的防汛抗洪,千百年來一直是百姓的心病。當圩堤出現潰敗的險情時,女性同胞是“不作興”上圩搶險的。從前,汛期間常常有小圩潰破的事情發生。據說有次一個小圩發生“管涌塌方”險情,公社的一名主要女干部,聽到后立馬要趕赴現場,后在幾個老同志的力勸下,才含淚回到指揮部的辦公室。好在險情排除,保住了圩田及百姓的安全。試想:那女干部如果是縣長、縣委書記,她要親臨現場指揮搶險,又有誰敢阻攔?又有誰敢在她面前講“不作興”?
而今,女干部成了社會的主角和中堅。女強人、巾幗英雄、女領導、女首長比比皆是,現在“作興”的是——男同志能干的事,女同志一樣能干,說不定干得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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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見,“六月六劃龍船”,其實就是防汛搶險的尋常演練,如今就有女子龍舟隊揮槳激波,“舞龍燈”原來也是男人的專利,現在女同胞紅頭巾一扎,參與其間,“焉能辨我是雄雌”?
老百姓“作興”的東西,總有它的原因和道理,民間自有“智慧”在。在短短的幾十年間,為了文化的繁榮、經濟的騰飛,高淳人民“作興”了春天的“金花節”、夏日的“荷花節"、金秋的“螃蟹節”、歲前的“年貨節”,盛世華年精彩紛呈;山鄉圩區的村莊里新舊戲臺,一年四季是好戲連連;勞作之余舞獅跑馬跳五猖,自娛自樂;廟會趕集,奇特的風俗展示,又充實著百姓的生活。獨特的文化、異樣的風情,引“無數英雄競折腰”,曾經閉塞貧窮的高淳也成了新時代的弄潮兒。“固有的傳統”、民眾的創新,優秀的就得以賡續傳承。當然,有的東西確實不能與時俱進,并成為束縛民眾手腳的陳規陋習,那就應斬盡革除掉,歸為“不作興”之列,更不許興風作浪,“不作興”就是“不作興”,否則你就是“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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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作興”,還是“不作興”,在民主和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大的事情都需納入法制的軌道,鄉野農村中的瑣碎之事也應符合《村規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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