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電動車新國標的推進實行,相關車輛的管理相較以往更為規范,確保了大家的用車安全、有序。但也有不少朋友表示,現在有不少電動車由于不符合相關規范不能上路行駛,但具體有哪些自己并不清楚。
近日,多地交管部門紛紛發布通告,明確2026年1月起有4種電動車不得上路、停放,否則都會被交管部門處罰。
1、非標電動車
在電動車新國標正式施行后,不符合相關規范的電動車就被統稱為非標電動車。由于不符合相關規范,因此這類車輛不具備上牌資格,不少地區交管部門為這類車設置了專門的過渡期,期間允許車輛在備案登記后上路行駛。但根據多地發布的相關信息,當地非標電動車過渡期將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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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海南交管部門發布消息,明確根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該省各地為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車設置過渡期,其中有7個市縣的過渡期已經到期,臨高、瓊中兩地設置的過渡期也將于2025年12月31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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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臨高當地發布的消息,根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54條的規定,過渡期滿后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否則交管部門將根據該條例第47條規定處以200元罰款、扣留車輛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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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動四輪車(部分地區)
電動四輪車又稱老年代步車,雖然使用方便、體驗更好,但由于不具備強制性國家標準,因此無法在交管部門正常上牌,同時由于使用人群多為老人,因此無證駕駛也較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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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6年1月開始,不少地區都將嚴查電動四輪車違規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吉林梅河口、長白山兩地近日發布《關于開展電動四輪車(老年代步車)集中整治的通告》。根據梅河口交管部門通告,當地將在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嚴查電動四輪車存在的無證駕駛、未懸掛號牌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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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白山交管部門也在通告中明確,對于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電動四輪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將按照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依法扣留車輛并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9分的處罰;對于無證駕駛電動四輪車的,將按照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處罰標準,對駕駛員處以扣留車輛、并分別處以2000元、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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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車
電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滿足相關規定,如果對車輛進行非法改裝、加裝等行為,導致車輛不符合上路標準的,一旦上路被查也會被交管部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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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金川發布《關于開展摩托車、電動車、拖拉機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明確表示自通告發布至2026年4月30日期間,當地交管部門將在當地國省縣鄉道、城市道路、學校周邊等重點道路上,整治相關車輛出現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針對電動車,當地將查處電動車非法改裝、加裝遮陽傘(雨篷)、加改動力限速裝置等妨礙交通安全的改裝行為作為整治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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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規停放電動車
河南林州此前發布《關于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的通告》,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禁止在公共門廳、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連廊、樓梯間等處停放電動車或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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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當地規定,從2026年1月1日起,當地將開展整治工作,對于電動車違規停放和充電的個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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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在2026年1月起,以上四種電動車不能出現,否則會被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罰。好了,那你們對此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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