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彰明三位孝子的孝行故事
江 志
清同治版《彰明縣志》中記載了三位普通人家的孝子故事:
文挑水,家住彰明縣城內(nèi),名字不詳。父親曾在軍營當兵,在出征邊地時,雙眼被雪光灼傷而失明。后來母親也去世了,家境極其貧困。他每天靠挑水賣錢來供養(yǎng)父親。每天早飯后,他必定先陪父親到茶館安頓坐好,才開始出去謀生。中午一定會買酒給父親喝,晚上又扶著父親回家安寢。像這樣一復(fù)一日,堅持了六年,直到父親去世。父親死后不久,文挑水也去世了。因為他太窮,未能娶妻,所以也沒有留下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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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其萬,鞏家脊人。父親早逝,家境貧寒,母親黃氏堅守貞節(jié),撫養(yǎng)四個兒子成人。胡其萬是家中老二,他的大哥、三弟、四弟先后去世,他獨自侍奉寡母住在茅屋里,靠幫人耕田維持生計,供養(yǎng)母親,母子二人孤苦相依,如此過了多年。后來他體力漸衰,生活越發(fā)貧困,母親也更是年老多病。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十一日夜,家中不慎失火,火勢蔓延到母親的房間。胡其萬急忙沖入,想背母親逃出,但腿軟無力,多次跌倒在床下。火勢越來越猛,他心里越來越急,最終毅然沖入烈焰中,硬是將母親背了出來。母子二人均被大火嚴重?zé)齻?體無完膚,皮開肉綻,額頭焦黑,眼睛圓睜,現(xiàn)場目睹的人們無不深感悲痛。第二天,他的母親去世,享年八十七歲。又過了八天,胡其萬也去世了,享年六十四歲。龍安府教授晏棻在為其撰寫碑記時感嘆道:“唉!這是天意嗎?是命運嗎?還是定數(shù)呢?我無法確知。我既悲嘆他母親守節(jié)之苦,更敬佩他行孝之烈。”后來,母子二人被安葬在彰明城外的儒林寺前,離縣城僅有百余步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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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法娃,汛兵趙得勝的兒子,家住北鄉(xiāng)太平場荒市,年僅十三歲。同治九年(1870年)閏十月初九,鄰居周榮貴家不慎失火,蔓延到趙得勝家。當時趙得勝外出未歸,趙法娃因祖母馮氏正臥病在床,便沖入火中背起祖母逃出房屋,趙法娃被大火嚴重?zé)齻?第二天便不幸身亡。彰明知縣何慶恩得知后,賞給喪葬費用,并親筆題寫“髫齡篤孝”四字,立碑以表彰其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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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志記載的這段文字,如同一幅樸素卻沉重的人文畫卷,將三位平凡之人的孝行凝固于時光之中。他們沒有顯赫的身世,沒有驚天動地的功業(yè),卻在日復(fù)一日的貧苦生活中,以生命踐行了“孝”這一字千鈞的重量。
文挑水用六年如一日的晨昏照料,詮釋了何為“贍養(yǎng)”;胡其萬于烈火中匍匐負母的身影,詮釋了何為“舍身”;趙法娃以十三歲的稚嫩肩膀扛起拯救祖母的責(zé)任,詮釋了何為“忘我”。雖然他們的故事皆以悲劇收場,卻也因此更顯真實與震撼——孝,在真實的苦難面前,從來不是風(fēng)花雪月的贊歌,而是汗水、淚水甚至鮮血的凝結(jié)。
縣志的書寫者為他們落筆,官府為他們立碑,并非只為表彰幾個逝去的靈魂,更是為了豎起一面道德的鏡子,照見人性中最為堅韌溫暖的光輝。在“家貧”“失怙”“火患”這些無常的試煉下,他們選擇的不是逃避或怨懟,而是以最直接、最純粹的行動去守護血緣與親情最后的溫度。
如今的人們,或許已遠離那種極端困窘的生存環(huán)境,但孝的內(nèi)涵——那份對養(yǎng)育之恩的深切銘記、在危急關(guān)頭的本能守護、于平淡歲月中的耐心陪伴——依然跨越時代,叩擊人心。彰明三位孝子的故事,不只是塵封的地方史料,更是一聲悠長的叩問:在紛繁的現(xiàn)代生活中,我們?nèi)绾谓舆^這盞關(guān)于愛與責(zé)任的燈,讓它以當代的方式,繼續(xù)溫暖人間。
來源:史志江油
作者:江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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