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鄭先生向《幫幫團》欄目反映,自己在泉州保利時光印象小區購置了一套新房,精裝修交付兩年來尚未入住。2025年10月31日,家中的水管管道閥門發生脫落,噴漏半個月后才被發現,造成全屋泡水,鄰居也受影響。一起來看看怎么回事。
01 質保期最后一天“爆雷”,新房泡水半月
“這個水閥當時就爆掉了,整屋的水都往上噴,天花板上都有水滴。”鄭先生指著廚房內的破損水閥,語氣滿是無奈。他購置的這套精裝房交付兩年,幾乎從未入住,也正因如此,水管漏水長達半個月才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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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現場看到,屋內墻面整片開裂、一摸就掉灰,踢腳線因泡水嚴重變形,地板縫隙里殘留著白色霉斑,依稀能看到20-30厘米高的水位線。“11月15日就止住水了,但到12月30日,地板摸起來還是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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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先生調取的水表記錄顯示,水量從10月31日開始突然激增:當天0點到8點讀數始終是16噸,8點后開始持續攀升,16點達到26噸,11月1日0點已增至50噸。而這個時間點至關重要——購房合同明確約定,給排水管道等設施的保修期限為交付之日起2年,恰好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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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先生強調,故障發生在質保期內,開發商理應負責。此次漏水不僅產生7000多元水費,還造成全屋裝修損毀及鄰居墻面受損,損失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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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爭議焦點:責任認定雙方各執一詞
為厘清責任,記者先后咨詢了律師和當地住建部門。律師表示,質保期最后一天發生管道漏水,正常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但業主對房屋有日常照看義務,可能需承擔部分擴大損失。
住建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不管是最后一天還是差幾秒,當天發生的問題都要維保,造成的損失也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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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相關工作人員則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解釋:“我們是以報修時間為準的,要是10月31號晚上報修都還好,11月1號還能搶救,過去這么久問題單都固化了,沒法要求處理。”但記者查閱雙方合同,并未發現“以報修時間界定質保期”的相關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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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住建部門表示,曾組織雙方協商,但開發商未出面,理由是“項目已結束,系統已閉合,無法納入保修期”。“作為大企業,保利至今沒有任何解決方案,住建部門叫他們來人也不來。”鄭先生的失望溢于言表。律師建議,鄭先生可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維權,責任大概率為開發商主責、業主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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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多方疏漏引警惕
這場糾紛背后,更值得關注的是“漏水半月未被發現”的多方疏漏。記者在小區公區走廊看到,從走廊窗戶能直接看到鄭先生家漏水的位置,若有人經過,不難發現水花飛濺或積水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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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漏水前幾天就有鄰居察覺異常:“我跟老公說好像樓上漏水,他說沒有,凌晨又聽到聲音,但沒看到有人說水溢出來,就沒再管。”但可惜物業樓管和鄭先生都不在單元業主群,鄰居的提醒無法及時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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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16天流失1083立方米水的異常數據,也未得到及時預警。官方數據顯示,2024年全國人均日均用水量僅1.15立方米,鄭先生家的用水量遠超正常范圍。記者了解到,該區域仍采用人工上門抄表方式,異常水費提醒全靠工作人員現場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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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國多地已推廣智能水表和“用水管家”類小程序,可實時查詢用水動態、推送異常提醒。這樣的精細化服務,希望能夠盡快全面覆蓋,這不僅是對自來水公司服務的考驗,更是對居民財產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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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提醒各位業主,即便房屋長期空置,也需定期巡查或委托他人照看,同時加入業主群以便及時獲取信息;物業方更應履行日常巡查職責,暢通溝通渠道。一場漏水糾紛,暴露的是多方責任的缺位,希望類似的遺憾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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