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穩定醫藥企業預期,國家醫保局起草了《參照藥預溝通辦法(試行)》的征求意見稿,并于1月9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目前,我國在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時引入了選擇參照藥的做法,是測算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的重要錨點。國家醫保局認為,有必要單獨設立參照藥溝通環節,以便于專家在目錄調整工作開始前就通過充分討論提出建議的參照藥,進一步提高參照藥選擇的科學性、公正性、規范性。
根據文件,參照藥預溝通工作先從1類新藥起步,即按國家藥監局藥品新注冊分類批準上市的1類化學藥、1類治療用生物制品、1類中成藥。考慮到審批時間因素,尚未獲批上市但國家藥監部門已受理上市申請且已通過技術評審的1類新藥也可提前申請。
企業可以自愿向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提出參照藥預溝通申請,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會同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組織確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后,即向企業作出是否受理的反饋。
公眾可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國家醫保局反饋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16日17:00。
來源:彭韻佳/新華社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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