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報道,跨年夜,浙江寧波海曙區兩名男子在天一廣場外圍藥行街點燃隨身攜帶的煙花,民警發現后第一時間將二人控制并熄滅、收繳煙花。目前,該二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據網友拍攝的現場畫面顯示,1月1日凌晨,許多人來到寧波市中心的天一廣場上跨年。伴隨著大家的讀秒聲,2026新年來到,眾人將手中的氣球一齊放飛。這時,兩名小伙卻將手中的煙花向空中噴射,嚇得路人紛紛閃躲。
這起事故并非孤例
2025年12月31日跨年夜期間
與放飛氣球相關的事故
還有以下三起

點燃路邊待售氣球,一男子被刑拘
2025年12月31日晚11時許,深圳市龍崗區李朗路靠近菁華中英文實驗中學附近,一名男子手持打火機將正在路邊待售的大量氣球點燃,瞬間引起大火,造成氣球商販的一輛三輪車被燒毀,無人員傷亡。據了解,涉事男子系事發地附近公司員工,酒后滋事,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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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放飛氣球引燃樹木
2025年12月31日跨年夜,山東棗莊大量市民在商場門前放飛氣球,結果引燃樹木。商場工作人員回應稱,可能是氫氣球放飛不當導致,所幸火勢未造成人員受傷,商場一直通過廣播提醒不允許攜帶氣球入場。

氣球觸碰電線后爆炸,整條街瞬間停電
2026年1月1日零點時分,陜西安康漢陰縣文景新天地商場外的跨年活動,市民放飛的氣球與街道上空的電線接觸后爆炸,導致整條街道及周邊瞬間停電。隨后,漢陰縣供電部門證實,電線短路確系市民放飛的氣球造成,經搶修后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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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氣球已被禁,氦氣球更安全
早在2006年7月,國家有關部門就曾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為氣球的填充物,并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禁止灌充、施放氫氣球及其升空物,嚴禁在各種場合灌充手持氫氣球。氦氣球比氫氣球安全得多,即使遇到明火只會發生物理爆炸,不會有燃燒的危險。
但由于氦氣的市場價格是氫氣的十倍左右,在暴利誘惑下,一些商販明知氫氣有巨大危險,依然冒險加工和銷售氫氣氣球。注意:氦氣球和氫氣球在外觀上難以區分,如不能確定氣球內填充的是什么氣體,請勿購買!
跨年夜“氣球”頻生禍端
追求儀式感也要以安全為先
廈門市應急管理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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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應急管理部、我們視頻、新華網、南方都市報
編輯:陳宇昕
校對:汪珉鈺、黃劍鵬
審核:楊郁民、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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