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近日,本號會不定期的將剛剛出來一審判決結果的、自己代理的一起親戚家的樓上漏水糾紛,以紀實的文體寫出全過程,其中有被告的狡猾,有被告律師的抵抗,也有司法訴訟的不易。文章以第一人稱、個人視角的角度,講述訴訟過程的艱辛,感興趣的可以圍觀。
最新的消息是,一審判決之后,被告已經自動履行了判決書上所有的賠償款項,連訴訟費、鑒定費等一共賠償了46539元,直接通過銀行轉賬付給了原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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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接上文《樓上漏水訴訟記(六):漏水案件,法官需要不需要勘查現場》、《樓上漏水訴訟記(七):耗時五個多月,終于立上了案》、《樓上漏水訴訟記(八):開庭時,我被法官逐出了法庭》(點擊藍色字體可閱讀),在被法官命令法警強制帶離法院后的當天晚上,語人君就將法庭上的遭遇,原原本本的寫成文章,發(fā)布到了網上。
此外,連夜將有關庭審及訴訟中遇到的違法違規(guī)情況進行了梳理,分別寫成了要求張某某法官的回避申請、要求對其違法違規(guī)審理案件情況進行調查處理以及關于張法官在審理案件中違法審判情況的明細及處理參考的三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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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自己的文章被法院注意到了,第二天,就有法庭庭長的電話打了過來,要求語人君再去法庭一趟,了解相關情況。
按照約定到了法庭之后,約定的見面地點選在了不僅有監(jiān)控探頭的審判庭,而且旁邊還有人專門用執(zhí)法記錄儀等進行拍攝。約見人是法庭的庭長,態(tài)度友好的詢問了11月4日的庭審情況及本人意見。
我大體說了一下案件的審理情況,提交了上述的三份材料,要求法院對庭審中我要求書記員完整記錄證人證言是否屬于擾亂法庭秩序、法官動用法庭將本人帶離法庭是否屬于合法行為進行認定,同時,對于法官禁止樓上居住的老人出庭作證、兩次老人到了法庭約見均拒絕見面、庭審中拒絕作為重要證據保存載體的手機攜帶進入法庭等等情況,簡要進行了反映。
約見的最后,法庭庭長問了一句:你們是否還要求張法官繼續(xù)審理此案。我的回答是,鑒于其如此風格的審理此案,當然要申請其回避。法庭庭長答復,有關情況其將向院里進行匯報,回去等待結果吧。我的回答是,這些材料還有好幾份,我也會提交給法院的信訪部門。
從法庭回來之后,我直接去了法院的信訪科,經過排隊等候,將上述材料提交給了負責接待的院里當天信訪接待的院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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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數日,有法院電話通知,法院的一位審委會專職委員高委員要接見我。
按照通知到了法院,高專委見面的答復是,有關材料他們收到了,也進行了初步的調查落實,可以調換法官審理此案,至于我申請的查處法官違規(guī)違法情形,因為當天的庭審錄音設備出現了問題,只有錄像沒有錄音,無法認定當天庭審具體發(fā)生了什么。
我一聽,立馬回答,庭審當天除了原被告、證人及書記員,不是還有法警攜帶的執(zhí)法記錄儀嗎?如果想調查事情的話,可以找證人問問,看看我在文章及報告中反映的問題是否屬實。高專委的答復是,針對這個問題,他們會繼續(xù)調查處理的,回去等待調查結果吧。
一句“繼續(xù)調查”,直到一年后的今天,也沒有相關的處理結果。不過,就在院領導接見的幾天后11月20日,有法院通知這個案件換了法庭、換了于法官審理了,并且通知12月5日9時0分,繼續(xù)開庭審理此案。
感觸:在司法訴訟中,沒人想官司沒有結果,先因為打官司跟法官鬧矛盾,也深知當事人跟法官鬧矛盾,法院肯定會對當事人印象不好,即便是法院換了法官審理此案,后續(xù)審理此案的法官,也不會對當事人有好印象。
可是,如果案件審理過程中,你發(fā)現審理此案的法官,明顯具有傾向對方,或是想著對案件審理草草審理,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和內容都不進行,你是否會申請法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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