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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安徽法治報》頭版
原標題
撤訴背后的法理柔情
本報記者 聶學劍
今年11月初,阜陽市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的辦公室里,陽光正好。14歲的李某挽著父親的手臂,站在檢察官面前,臉上洋溢著釋然的笑容。父女倆手中的感謝信,字里行間滿是真摯謝意:“檢察官,多虧了你們,我們家才有了轉機!” 這溫暖的一幕背后,是一段跨越五年風雨、飽含法理溫情的救贖故事。
時間回溯到2015年,李某4歲時,父母因感情破裂離婚。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父親獨自撫養(yǎng)女兒,母親無需支付撫養(yǎng)費但享有探視權。原本平靜的生活,在2020年被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打破,9歲的李某被確診為腹部腫瘤。五年來,多次手術與化療耗盡了家中積蓄,終于換來了病情穩(wěn)定。就在父女倆以為生活將重回正軌時,父親遭遇交通事故頭部受傷,徹底喪失了勞動能力。失學失業(yè)、債臺高筑,這個本就艱難的家庭跌入絕境。
懂事的李某看著臥病的父親,內心滿是愧疚。她試著聯系母親求助,可母親始終拒絕透露住址,對撫養(yǎng)費更是只字不提。走投無路之際,在潁泉區(qū)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引下,父女倆懷著忐忑的心情,向潁泉區(qū)檢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訴申請書。
接到申請后,檢察官付廣雪、付楠楠深知,這絕非一起簡單的撫養(yǎng)費糾紛,更是關乎未成年人成長的親情修復案。她們打破 “被動審查、依法支持” 的傳統模式,主動介入:梳理離婚協議條款、核查醫(yī)療費用明細、傾聽父女倆的坎坷經歷。當聽到李某多年與病魔抗爭的堅強,以及父親獨自撫養(yǎng)的艱辛時,檢察官們暗下決心:“一定要為孩子撐起一片天。” 她們一方面與法援律師曹影反復研討辦案策略,一方面積極與法院溝通,成功為父女倆申請了案件受理費減免。
10月9日,潁泉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法院發(fā)出支持起訴意見書。法院幾經周折聯系上李某母親,可電話那頭傳來的卻是強硬拒絕:“離婚協議寫得明明白白,我不用付撫養(yǎng)費!寧可花錢請律師,也不會給他們一分錢!”
面對僵局,辦案團隊沒有放棄。她們分析認為,母親的固執(zhí)既源于對離婚協議的片面理解,更源于多年隔閡造成的情感疏離。“法律是底線,親情才是解藥。” 辦案人員與法援律師達成共識,決定以調解為突破口。
通過母親的代理人,檢察官耐心釋法:“即使協議約定無需支付撫養(yǎng)費,但孩子遭遇重大疾病這一特殊情況,父母的撫養(yǎng)義務不能免除,這是法律規(guī)定,更是為人父母的責任。” 同時,她們反復傳遞親情溫度,“李某每次化療都念叨著媽媽,青春期的她,需要的不只是醫(yī)療費,更是母愛的陪伴。” 李某那句“媽媽,我不怪你,只想你幫幫我們”的深情告白,更是讓母親的心理防線逐漸松動。
歷經多輪溝通, 雙方終于在10月底達成和解協議:自2025年11月10日起,李某由母親撫養(yǎng)至18周歲,父親可隨時探望;原訴求的9萬元醫(yī)療費降至3萬元;后續(xù)治療由父親每年陪同檢查一次,若病情復發(fā),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協議達成后,李某主動申請撤訴。
“曾因對方態(tài)度強硬想過放棄,但一想到孩子渴望親情的眼神,就覺得必須再堅持一下。” 辦案檢察官坦言。這場跨越五年的困境,在檢察藍的溫情介入下畫上圓滿句號。潁泉區(qū)檢察院用實際行動詮釋著 “司法為民” 的初心 ,手握法律利劍,更懷揣人間溫情,讓法律不僅成為公平正義的屏障,更化作修復親情的紐帶,為困境中的人們撐起一片溫暖晴空。
第96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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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丨任小玲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安徽法治報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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