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人民日報》的一篇文章最近又被媒體轉載發布,“愛與規矩并行,是一個家庭最好的家教”……類似的文章其實我們平時看的很多、聽的很多,內容無非就是在講,在一個家庭里,如何愛孩子與立規矩。所謂“當愛與規矩并行,孩子既能感受到父母的溫暖與支持,又能懂得行為的尺度與邊界,這樣的成長環境,才能讓孩子有教養、有擔當。”——這些類似的話可以說一千遍道一萬回,但是最大的問題,其實就是我們中文語言中表達的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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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我都懂,但是我們好像說的不是一回事?
大家都明白要愛孩子,不能簡單粗暴地打罵,所謂立規矩,要讓孩子明白道理。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每個人對“愛”的理解千差萬別,對“規矩”的理解也是很不同——因為對于孩子的父母、這些成年人來說,愛與規矩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是非常含糊、模糊甚至有著南轅北轍的理解——給予足夠多、超出需求的物質滿足,是愛嗎?發布了非常詳細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是沒有人去監管、老百姓可做可不做,規矩還管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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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這是在說誰呢?是你嗎?
一方面,我們越來越習慣用具體的數字、有形的東西去“衡量”愛,比如我給你買了多少東西,請你吃了多少飯,發了多少紅包,帶你出去玩,所以我給予你的這些可以計算的錢,好像就自然“變成”了愛?!如果我對你的行為,無法用這些數字、有形的東西去表現,就無法“證明”這份愛?!很可笑的是,“被愛”的一方,也往往以此來衡量對方是否“愛”我——好像無論男女老幼,壓根就不明白,愛的核心到底是什么?好像沒有了錢,沒有了物質,就無法表現愛——這是當下社會一個很可怕的價值觀!都不要提如何愛孩子,連他們的父母、爺爺奶奶這些成年人都不明白這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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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有多少人真正懂得“愛”是什么?
而另一方面更可笑,就是規矩——這個社會的規矩非常多,多到很多細枝末節都有規定。但是最大的問題,是即使最嚴格的法律,卻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所謂“上行下效”,那么多的貪官腐敗,那么多的雙標,那么多為了面子、功績、甩鍋而訂立的規矩,如何讓一個正常人相信,我們的孩子應該嚴格遵守“規矩”?說立規矩是為了明白“邊界感”,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但成人都做不到,如何讓孩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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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就是個草臺班子,我們就做根小草吧
我們的孩子從小學就開始,被要求按照范文、例文去照抄、背誦,不管你明不明白,但是要求你去愛這個愛那個,要求他們去講一些空洞的口號,甚至要求他們去舉報身邊“不好”的人——可是,我們從小就知道一個最簡單的道理,就是“不要撒謊”——我們讓孩子口是心非的說一些話,讓他們贊美他們可能沒有感覺的人和事,讓他們痛恨、憎惡一些“壞”的人和事。這些,算是“說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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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定義什么是對?什么是錯?
如果一個成年人都不懂得何謂“愛”,做不到要遵守規矩,你怎么能期待他能教育孩子愛與規矩?同樣,如果這個社會讓每個人對“愛與規矩”的理解都是錯誤、偏差的,這樣的雞湯話還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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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太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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