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
55歲的穎子(化名)緊緊抱著女兒紫雅的照片,
對著鏡頭一字一頓地喊:“她叫王紫雅,希望大家能記住她。”
聲音不大,
卻像一把錐子,
穿透了552個日夜的絕望……
![]()
2025年12月16日,
震驚全國的“成都女子家門口遇害案”二審開庭。
在進庭前,
被害人母親穎兒哭著親吻女兒的照片說:媽媽不會讓你不明不白離開。
而對于判決結果,
穎兒表示希望法院判處兇手死刑、立即執行,
為女兒討回公道。
這一天,
她已經整整等了500多天。
在等待正義的漫長時間里,
穎子的頭發從烏黑變得斑白。
失去女兒后,
她被迫背上了女兒留下的房貸,
以及一場看不到盡頭的法律與精神抗爭。
![]()
這場悲劇還得從2024年6月9日下午1點左右說起,
當時,
穎子出門時發現一名陌生女子(即梁某瀅)背白色帆布包,
站在鄰居空置的房門口。
出于警惕,
她微信叮囑在家的女兒:“任何人敲門都別開。”
可讓誰也沒想到的是,
隨后的一段微信記錄,
竟成了母女間最后的對話。
女兒在微信里對母親說“有個人一直在敲門”“在我們門口吐痰”,
還發來一段透過貓眼拍攝的視頻。
穎子立刻打電話讓女兒別開門,
并通知了物業派保安去查看。
![]()
然而,
當保安到場勸離前,
或許是出于憤怒,或許是出于恐懼,
紫雅打開了房門。
隨后,
梁某瀅持刀沖向紫雅,
在極短的時間內對其頭面部、胸部等要害部位連刺十刀,
保安上前制止但未成功。
紫雅最后留下的聲音是:“糟了,我被捅刀了。”
當紫雅倒地那一刻距離母親發出的警告僅僅過去7分鐘。
案發后,
由于被告人梁某瀅被華西醫院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
控辯雙方圍繞這份鑒定報告在2025年11月20日的第一次庭審,
以及12月16日的二次庭審展開了激烈交鋒。
鑒定專家出庭提出了梁某瀅患病的三點依據:
大二輟學,
家庭內摔東西爭吵,
以及異常地敲門問租房。
![]()
但梁某瀅當庭全盤否認。
她解釋輟學是因為“學不到東西”,
敲門問房是因樓上孩子吵鬧想搬家。
更離譜的是,
她還稱家門口被捅女子害她坐被告席。
也是這樣的表現讓部分專家認為她是自知力缺失,
“不承認有病”本身就是精神障礙嚴重的表現。
而更讓人感到寒心的是,
案發后近一年,
兇手梁某瀅的父母從未主動聯系過穎兒,
唯一一次間接接觸,
是對方在她因悲痛到其家門口哭泣時,
報警稱她“尋釁滋事”。
直到2025年5月,
穎子的律師才通過法院收到一封梁某瀅父母落款為2月25日的道歉信。
但信中一句“你的女兒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兒失去了自由”,
讓穎子感到這并非真誠的悔過。
![]()
一審開庭后,
網友們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有網友表示,精神病從不是施暴的免罪符,
更不該成為脫罪的擋箭牌。
不管不是精神疾病,
殺人償命,犯罪坐牢都是天經地義的。
還有網友表示,
哪有這樣的父母,
自己的女兒殺了人,
還說受害者只是失去了生命,
而自己女兒失去了自由。
真是三觀不正。
誠如網友所言,
精神疾病、未成年、年紀大等情況,
都不能成為違法犯罪、傷害他人的理由。
更不能在他們主觀惡意犯罪造成嚴重后果之后,
用來減輕罪責的理由。
對于主觀惡意大且造成嚴重后果的,
不管是什么情況都應該和正常人一樣嚴懲。
一視同仁,同罪同罰才能體現社會正義。
我們要保護未成年人,
保護老年人,
保護殘疾人和精神疾病病人。
但前提是要保護好人,
而不是保護違法犯罪作惡分子。
![]()
那么,
各位親愛的朋友,
你們怎么看成都女子家門口被害案呢?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
我是榕樹洞里看世界,小小樹洞縱論天下瑣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