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公司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扣除被定偷稅,擬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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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深圳市錦燁玩具有限公司取得虛開發票偷稅案件】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大數據分析研判,依法查處了深圳市錦燁玩具有限公司取得虛開發票造成少繳稅款的偷稅案件。
經查,深圳市錦燁玩具有限公司利用外地企業開具的13份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于2022年5月至8月期間認證抵扣稅款15.31萬元,并在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成本122.54萬元,造成少繳增值稅及附征稅費11.50萬元、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3.35萬元。在檢查過程中,該公司走逃失聯,并試圖通過申請清算注銷的方式逃避稅務檢查,被稅務機關及時阻斷注銷程序。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認定該公司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造成少繳稅款的行為是偷稅,對其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28.36萬元。因該公司已涉嫌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擬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注銷并非“免責金牌”,無論企業是否注銷,其存續期間發生的涉稅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均有權依法進行查處。未來將繼續依托八部門聯合打擊虛開騙稅常態化工作機制,強化信息共享與執法聯動,精準攔截“注銷跑路”等逃避監管行為,不斷提升以查促管效能,全力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營商環境。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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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與罰短評:
案例中,認為該公司涉嫌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實際上并沒有這個罪名,正式的罪名名稱應是逃稅罪。
不過,逃稅罪有一個稅務行政前置程序,即在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在規定的期限內補繳稅款和繳納滯納金、罰款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中提到,該公司走逃(失聯),那大概率是不會補繳稅款和繳納滯納金、罰款了。稅務部門擬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該公司雖然走逃(失聯),但是,稅務部門不能在限期之內就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否則就會違反稅務行政前置程序的規定,不能認定構成犯罪。
逃稅罪的入罪標準為逃避繳納稅款10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該公司少繳增值稅11.5萬元,企業所得稅3.35萬元,金額已經達到了入罪標準。那么,占應納稅額是否達到10%以上,就要看2022年度應納總額是多少,來計算占應納稅額的比例。如果比例達到了10%以上的,則構成了逃稅罪;如果比例沒有達到10%以上,則不構成逃稅罪。
如果都達到了逃稅罪的入罪標準,是否就一定會判處刑罰了呢?
這個公司逃稅的金額并不大,如果全額補繳了稅款和繳納了滯納金、罰款,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爭取檢察機關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例如:
1.1.案例一:張某逃稅案
1.2.辦案機關: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
1.3.簡要案情:張某某為偷逃稅款,在A公司賬簿上少列收入并通過使用收據抵用發票的方式虛報年度虧損,已查實偷稅金額為107894.24元,偷稅金額占應繳納稅總額的比例為98.15%。案發后,全額補繳稅款及罰款利息合計人民幣207530.73元。
1.4.不起訴理由:本院認為,張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張某某不起訴。
2.1.案例二:王某某逃稅案
2.2.辦案機關: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
2.3.簡要案情:王某某在經營A公司期間,隱瞞A公司的增值稅銷售收入和企業所得稅銷售收入,逃避繳納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少繳增值稅款1583723.67元,少繳企業所得稅款476924.46元。后經多次分期繳款,A公司已繳清所欠稅款。
2.4.不起訴理由:本院認為,深圳市A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行為,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可以免除刑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深圳市A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不起訴。
#逃稅罪律師#
#深圳逃稅罪律師#
何觀舒律師,專注辦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騙取出口退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非法出售(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重大疑難涉稅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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