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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遇害的小院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庭里,隨著法槌落下,持續七個多小時的二審庭審當庭宣判,維持了一審對三名被告人的判決。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注的網紅“羅大美”遇害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裁定:駁回余金生、沙玉姣、楊恒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主犯余金生犯搶劫、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這起發生在2023年7月的殘忍案件,經過兩年多的司法程序,終于迎來了關鍵性的法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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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演出照
01 終審
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羅大美”遇害案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庭審持續了七個多小時,法院當庭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三名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中,余金生因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判處死刑;沙玉姣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楊恒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對三被告人還依法適用了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附加刑,并責令退賠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余金生的死刑判決將按程序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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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美工作照
02 惡行
時間回溯到2023年7月初,一場早有預謀的犯罪開始實施。
余金生因長期賭博急需用錢,知道網紅“羅大美”(本名尚某鋒)經濟狀況較好,便與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楊恒多次商議搶劫、勒索錢財。
楊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約見尚某鋒未果,直到7月5日晚,通過微信將尚某鋒誘騙至余金生住處。隨后,余金生將尚某鋒手腳捆綁控制,伙同沙玉姣駕車將其轉移至南召縣一閑置平房內。
在控制期間,余金生和沙玉姣多次對尚某鋒進行威脅、恐嚇,脅迫他向沙玉姣轉賬二百余萬元。然而,即使在獲取巨額財物后,余金生并未放過被害人。
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與尚某鋒獨處期間,采取用衣服勒頸部、短刀割刺頸部等方式將尚某鋒殘忍殺害,并將尸體掩埋于附近紅薯窖內。
作案后,余金生和沙玉姣返回南陽,拋棄了作案工具和尚某鋒的衣物,余金生甚至還返回現場對掩埋尸體的紅薯窖再次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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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接受采訪
03 狡辯
2025年2月28日,案件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第一次開庭時,三名被告人的表現令人震驚。
據尚某鋒的妹妹尚女士介紹,三名被告人全部當庭翻供。
主犯余金生辯稱,被害人尚某鋒的轉賬“非其強迫,而是尚某鋒自愿”。對于使用編織袋致使尚某鋒窒息的指控,余金生稱系“意外”。
更荒唐的是,對于尚某鋒脖頸被刀割刺一事,余金生竟稱是“因為想割開編織袋再看看‘朋友’尚某鋒”。
司法鑒定報告明確顯示:尚某鋒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及銳器作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頸動脈離斷、頸椎分離死亡。
面對確鑿的證據,被告人的狡辯顯得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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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煎熬
案件發生后,尚某鋒的家人陷入了漫長而痛苦的等待中。直到2025年12月3日,即二審開庭前兩天,羅大美的遺體仍存放在殯儀館,遇害兩年多仍未下葬。
小尚和父母去殯儀館悼念哥哥時,“隔著大門,看不到什么”,只能寄托哀思。司法部門曾建議家屬先保留遺體,家人計劃等二審結果出來后,再將羅大美帶回老家安葬。
家庭的經濟支柱驟然倒塌,生活被徹底改變。小尚一邊要兼顧讀研,一邊要為哥哥的案子奔走。父母以十多畝地的耕作為生,種植花生、紅薯、小麥等農作物,收入微薄。
小尚回憶,兇手曾繼續用哥哥的支付寶花唄花了2.5萬元,這筆錢后來由家屬償還。哥哥遇害后,家里的主要經濟來源中斷,生活按下了暫停鍵。
05 正義
在二審庭審中,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了各方當事人及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訴訟權利。
針對余金生翻供的情況,出庭檢察員當庭播放了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各方圍繞案件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余金生的檢舉揭發是否構成立功,原判認定的主從犯及量刑是否適當等進行了充分辯論。
法院經審理認為,余金生主動提起搶劫犯意、預先準備作案工具、指揮策劃并具體實施搶劫犯罪,系搶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在劫取財物后,余金生又另起犯意,殺人滅口,藏尸滅跡,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雖有立功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對另外兩名被告人,法院認定沙玉姣在搶劫犯罪過程中積極主動,參與預謀并實施了盯梢、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賬戶、作案后毀滅罪證等行為,亦系搶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楊恒事前參與預謀搶劫,誘騙被害人至余金生住處,但未參與后續搶劫及分贓,在搶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系從犯。
二審宣判后,小尚和家人計劃將羅大美的遺體帶回老家安葬。那口黑暗的紅薯窖,曾是他生命終點的人間地獄,如今終于可以被塵封在記憶深處。
小尚仍保留著哥哥所有的遺物,有時會穿著羅大美的衣服去學校或直播,“表達一種思念”。對她而言,哥哥從小到大一直在付出,而她“還沒回報他,就永遠失去了他”。
法律最終給了受害者家屬一個滿意的結果,也讓百萬粉絲的“羅大美”在另一個世界,能夠真正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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