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江村民金福春終于回到了闊別多年的故鄉。他帶回家的除了滿身的風霜,還有一筆遲到了十一年的工資——整整38萬元。這筆錢背后,是一個男人被拐妻女后顛沛流離的半生,更是一場關于“善心”與“剝削”的激烈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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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冬天,寒風刺骨,金福春的世界徹底崩塌。他聾啞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兒金俊,被人販子從眼皮子底下帶走,從此杳無音信。
為了尋回親人,他踏上了漫漫尋親路,卻不幸落入“熟人”圈套,被帶到山西黑煤窯,最終流落至山西省運城市稷山縣清河鎮的一處攪拌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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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他遇到了老板趙登帆一家,也開始了長達十一年的“被收留”生涯。
他本以為能一邊干活一邊找妻女線索,沒想到這一待,就陷入了另一個“牢籠”。
金福春每天6點開工、晚上10點后才收工,打水泥、管攪拌機,最忙的時候一天只能睡4小時,眼睜睜看著攪拌場從7輛車發展到30多輛,自己卻一分工資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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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他討要過四五次,老板卻輕飄飄一句“你是沒戶口的黑人,辦不了手續,發不了工資”,就把他打發了。
金福春想回四川老家看看,趙登帆阻攔說“沒人認得你”。
這哪里是收留,分明是把人當成免費的勞動力,死死拴在廠里!更諷刺的是,趙登帆還說“準備養他到老”。
這十一年間,趙老板沒有幫助金福春報警求助尋找家人,也沒有協助他補辦過期身份證,而是一直默認他在公司“打黑工”。
好在上天有眼。今年6月,稷山縣公安局開展流動人口專項治理,才在攪拌場里發現了“不明身份”的金福春 。經過山西、四川兩地警方核查,終于幫他找到了四川老家的親人。可讓人遺憾的是,他尋了30年的妻子,已經離世12年,終究沒能見上最后一面。
幸運的是,在金福春女兒持續多年的尋親努力下,父女二人幾年前就通過DNA比對相認了,今年11月15日,回到四川老家的金福春終于與女兒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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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親人團聚后,拖欠工資的事卻沒著落。
趙登帆稱,自己多年來為金福春提供食宿看病,不認為這是傳統意義上的雇傭,而更像是“善意收留”。他聲稱,金福春最初是以“流浪漢”身份被其父親“好心收留”的,大家都叫他“老金”。他們出于憐憫,從未安排工作,只提供食宿。可“老金”閑不住,懂得“感恩”,非要主動找活干,攔都攔不住。趙登帆甚至覺得自己的善舉遭到了誤解,委屈地表示:“我們是好心收留,沒強迫他干活,仁至義盡了。”這番說辭,聽起來像一出現代版的“農夫與蛇”。
然而,金福春多次表示曾主動與趙討要過工資,并詳細描述了繁重的工作、極少的休息時間,以及擔任攪拌機操作和運輸等崗位的細節。專家分析,盡管雙方未簽書面勞動合同,但長年事實工作已構成事實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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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對此有清晰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明確,只要存在連續用工并獲得付款,無論是否簽字、辦理身份證,均視為勞動關系。
“自愿勞動”能否成為拒付薪酬的理由?法律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律師指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報酬。趙登帆所謂的“收留”,本質上是利用了金福春尋親心切、信息閉塞、語言不通的弱勢地位,進行了一場長達十一年的低成本用工。
好在媒體持續關注,兩地政府和警方也高度重視,11月23日,稷山警方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專程趕到四川通江,和金福春家人座談協商了10多個小時,終于達成協議。涉事企業最終承認用工事實,但仍在協議中堅稱當年系“收留無家可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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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38萬元工資報酬順利到賬,一大家人在鎮上吃了頓熱熱鬧鬧的羊肉湯鍋,算是給這漫長的苦難畫上了一個不算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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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福春的遭遇撕開了非法用工的遮羞布,也讓我們看到,不管身份如何,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該被保護。那些打著“收留”旗號壓榨他人的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如今工資到手,父女團聚,可人販子還沒被嚴懲,攪拌場是否涉嫌強迫勞動也有待進一步調查。希望相關部門能一查到底,還金福春一個徹底的公道。
31年骨肉分離,11年無薪勞作,遲到的補償彌補不了失去的時光,但守住了法律的底線與人間的溫暖,愿老人金福春往后余生安穩順利、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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