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槽三刀,一個喜歡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狗咬傷男子被摔死,狗主人上門理論被反殺的新聞,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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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0日,山西長治市的申某良之子申某浩外出打水時,被鄰居郭某剛家拴在路邊的狗咬傷,一氣之下將狗摔死。
申家聯系郭家人協商賠償未果,申妻隨后報警,但郭妻趙某暉拒絕配合警方調解。
當晚7點多,趙某暉伙同妹夫韓某、外甥劉某偉等人來到申家,砸門破窗強行闖入,郭某剛隨后也進入申家院內,雙方發生激烈爭吵和扭打。
混亂中,申某良(近60歲)拿起窗臺上的刀揮刺,將郭某剛、趙某暉等人刺傷。
郭某剛因左股動脈被刺斷,失血過多死亡。
11月13日,申某良涉嫌故意傷害案在長治市中級法院開庭,控辯雙方就"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展開激烈辯論,法庭未當庭宣判。
此外,趙某暉等三人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三刀認為,養狗是個人的選擇沒錯,但如果當狗的行為對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脅時,主人的監管責任就不可能是“私事”,而是社會公共秩序的一部分。
郭家的狗咬傷他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缺乏對狗的看管,無論狗是“拴在路邊”還是突然掙脫,只要未采取足夠的防護措施,那就意味著對他人安全的漠視。
申家之子摔死狗的行為,雖然多少有點過激反應,但也大體能理解當時的心情,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人的理性往往會讓位于本能反應。
不過,這種“以暴制暴”的處置方式,雖然暫時宣泄了情緒,但也為后續的沖突升級埋下了隱患。
當然,沖突的真正升級,我覺得還是始于郭家拒絕調解、私闖民宅。
無論是《憲法》中“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還是《刑法》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定,都在強調這一防線的不可逾越性。
郭家帶人闖入他人家中,破壞門窗,這讓屋內的人感受到的絕不僅僅是“爭吵”的威脅,更是“生存”的危機。
對于近六十歲的申某良而言,面對年輕力壯的闖入者,面對打砸與扭打,手邊的刀就成了“保護自己與家人”的最后手段。
這種情境下的反擊,很難用“冷靜控制”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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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防衛本能往往會主導行為。
而這種本能,恰恰是法律設立“正當防衛”制度的初衷:保護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時,有權利進行必要的反抗。
從案件的細節來看,郭家多人闖入并實施打砸、扭打,不法侵害確實處于“正在進行”的狀態,申某良的反擊具有合法性前提。
但致一人死亡、多人受傷的結果,是否屬于“必要限度”,仍需要結合具體情境判斷,比如闖入者的人數、是否攜帶兇器、扭打的激烈程度、申某良的體力差距,可能都是影響“必要限度”的關鍵因素。
大家之所以普遍傾向于“正當防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源于對“私闖民宅”行為的強烈反感,以及對“弱者防衛”的共情。
這場悲劇的背后,更值得深思的是鄰里關系的脆弱與社會情緒的焦慮。
郭家與申家本是鄰居,一場狗咬傷事件,如果能有一方先放下憤怒,主動溝通,或許就能避免后續的連鎖反應。
但遺憾的是,雙方都選擇了“對抗”而非“和解”。
申家以“摔狗”對抗“咬傷”,郭家以“闖宅”對抗“摔狗”,最終讓矛盾滑向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很顯然,這場悲劇沒有贏家。
郭某剛失去了生命,他的家人承受著悲痛;申某良面臨法律的審判,他的家庭也陷入了困境。
這兩個原本平靜的家庭,都因為一條狗徹底改變了命運。
難道還不夠諷刺嗎?
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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