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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某中級人民法院就某債權人與某債務人之間的糾紛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債務人需向債權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以特定房產抵償部分債務。調解書約定,若債務人未按期履行,則原抵債安排不再執行,債務人須立即支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綜合費,且債權人對債務人提供的抵押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調解書生效后,債務人部分履行了義務,包括辦理了房產網簽備案手續并支付了部分現金。此后,債權人通過股東會決議,同意將已備案的房產退還債務人。同時,當地國資委批復同意撤銷原網簽備案,并將該房產重新備案于另一家案外人公司名下。債務人與案外人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對包括原抵債房產在內的房屋辦理了網簽登記。然而,因案涉房屋消防設計不符合法規要求,案外人公司以消防驗收不合格為由,書面通知債務人解除合同。
后債權人以債務人未履行原調解書義務為由,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原調解書第二、三、四、五項內容。法院立案執行,并查封了債務人相關財產。債務人提出異議,稱其已通過履行與案外人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達成了和解協議,且該協議已部分履行,故不應繼續執行原調解書。
執行法院審查后認為,債務人與案外人公司簽訂的合同雖屬和解協議,但因案外人公司解除合同,債務人未完全履行,故債權人申請恢復執行符合規定,駁回了債務人的異議。
債務人不服,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高級人民法院則認為,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于執行程序開始前,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其履行爭議應通過訴訟等途徑解決,不宜在執行程序中處理,故撤銷了執行法院的裁定。債權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監督。
案件結果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后作出裁定,撤銷了高級人民法院的復議裁定,并將案件發回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查。
法律分析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基于本案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執行外和解協議?
執行外和解協議,是指當事人在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后、申請執行前,自行協商達成的旨在變更或履行原生效文書內容的協議。此類協議并未提交至執行法院,亦未在執行程序框架內形成,因此區別于“執行和解協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執行和解協議需發生在執行程序開始后,并由當事人共同向執行法院提交。而執行外和解協議因缺乏法院的形式審查與備案,其法律效果主要依賴于當事人的自愿履行,并不直接產生中止或終結執行程序的效力。
實踐中,執行外和解協議常涉及債務重組、以物抵債、分期付款等安排,但其本質仍屬于民事合同范疇,受《民法典》合同編相關規定的調整。若一方不履行該協議,另一方仍可依據原生效法律文書尋求強制執行,除非雙方明確約定以新協議完全取代原權利義務關系。
二、執行外和解協議能否阻礙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
不能。 債權人依據生效法律文書享有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該權利不因其在執行程序開始前與債務人達成執行外和解協議而當然消滅。
本案中,債權人與案外人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旨在通過以房抵債方式實現原調解書確定的債權,但由于該協議簽訂于執行程序啟動前,且未向執行法院提交,故屬于典型的執行外和解協議。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指導案例及司法解釋精神,此類協議的存在,并不影響債權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裁判文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二條規定,申請執行期間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債權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符合立案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執行外和解協議的履行情況,不屬于執行立案階段的審查要件,不能作為拒絕立案的法定事由。
這一制度設計體現了對債權人權益的優先保護。若允許執行外和解協議當然阻卻強制執行,將可能導致債務人通過締結虛假或未履行的協議,惡意拖延執行程序,損害司法權威與債權人利益。
執行外和解協議在實務中常見,但其法律風險不容忽視。債權人需明確,即便簽署了此類協議,其申請強制執行原判決的權利并未喪失,應及時在法定期限內啟動執行程序,防止因超過申請期限而失權。
債務人在履行執行外和解協議時,應注重留存履行證據,如付款憑證、交接記錄、溝通函件等。一旦協議履行完畢,可在執行異議程序中憑證據主張權利,請求法院終結執行。
律師寄語
執行外和解協議作為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體現,在糾紛化解中具有一定積極作用,但其法律效力有限,不能當然替代生效裁判文書的強制執行效力。債權人應當意識到,簽署此類協議并不意味著放棄申請執行的權利;債務人亦需明白,僅達成協議而未切實履行,并不足以對抗法院的強制執行。
當事人在面臨類似情況時,應全面評估執行外和解協議的法律風險,及時通過專業律師梳理履行證據、擬定協議條款,并在執行程序中依法提出主張。唯有充分理解執行制度的邏輯,才能在權利保障與程序效率之間取得平衡。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不同法律規定、熱點、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的視角。但需注意,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司法實踐中不同案例的細節千差萬別,切不可盲目參照。
如果您遇到類似糾紛難以解決,也建議您及時咨詢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以便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 朱現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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