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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下班回來,聽聞幾個孩童在嚷鬧,
其中一人對另一人說,你有種別后悔,
另一人以更為高亢的聲音回復他,
我當然有種,我當然不后悔。
聽罷,我來了興致,在一旁的木椅上看著他們,
其實他們玩的游戲很簡單,就是賽跑,
所謂“有種之約”就是誰跑的更快,
誰跑得快,就可以吃掉對方的小零食,
然而誰有種這件事,很快就有了結果,
那個高喊著我當然有種的人,輸掉了比賽,
但是雖然輸掉了比賽,
他卻沒有“放棄自己”,
而是轉而拿走自己還有對手的小零食,
飛快的往“可能是家的方向”,
奪路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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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至此時,我想了又想,
想與想之間,堵與通之間,
竟藏著些許不同于道理感悟之流的意味,
比如說,這在賽跑上輸了的人,
為何還要以逃跑的方式,來逃避懲罰呢,
難道他就不會想到,賽跑你輸給了對手,
難不成逃跑,你就能“逃過”對方了呢?
但事實,總是會在峰回路轉之間,
讓人們看到另外一面的景象,
在那個孩童跑掉之后,勝者并未追逐對方,
而是跟其他小伙伴一起,鄙視此人的逃跑行為,
誰也沒拿“有沒有種”去調侃逃跑者的行徑,
而是大家都看到了對方逃跑的事實之后,
達成了一種更為具象化,有效化的共識:
那人,不地道,
咱們以后不跟他玩了。
孩童們的想法,跨越了思維的低谷,
他們直來直去的意識到,這逃跑的家伙,
實在不能跟他們在一起玩耍,
玩耍這個詞,在孩童來看,
是一種更為具體的身份共識,
這里面沒有參雜著太多世俗的影響,
如此而見,那唯一達成共識的條件,
便是“不能當一個逃跑者”這樣通俗易懂的條件,
在我看來,這個條件屬實妙極,
既用簡單易懂,且大家共同見證的方式,
讓每個人都有了“不能做什么”的衡量尺度,
同時又不讓事態朝著無法控制的方向發展,
畢竟如果大家都去追那個逃跑者,
追到與沒追到,恐怕都有著得不償失的隱患,
于是乎,聰明的孩童們,做出了聰明的選擇:
他跑了,那就跑了罷,
大家不跟他玩就是了,
至于其他的,什么有沒有種,什么后不后悔的,
我們都不跟他玩了,還在乎這些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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蕓蕓眾生,異彩紛呈,
有些事,看來看去,雖然能透過什么看到什么,
但看來看去,誰都不想說,誰也不愿意說,
老百姓的智慧,或許能讓問題變成現象,
接受了,便可“一起玩耍”,
不接受的,是直接走開,還是逃之夭夭,
或許在各執一詞的事實面前,
誰都有振臂一呼的理由,
當然在我看來,那逃跑的孩子有沒有種,
有沒有后悔,亦或是有沒有考慮到這些事,
其實事已至此,便不再重要,
我相信他能夠找到屬于他的朋友,
然后漸漸形成他的朋友圈,
我也相信,那些拒絕他的孩子們,
也能夠在他們的成長之中,以此為鑒,
形成屬于他們的三觀,
畢竟,這個世界很大,
有沒有種,跟是不是逃跑之間的關聯性,
我們或許只能用“能不能在一起玩耍”的粗淺標準,
做出必要的鑒定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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