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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4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明確成都市租賃住房租住標準進一步加強住房租賃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新規明確,出租住房應當以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廚房、衛生間、陽臺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租賃住房單間租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且單間人均租住使用面積不得低于4.5平方米。該規定適用于除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外的所有租賃行為。
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住房租賃市場,保障租住安全與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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