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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2021年9月份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共有2846個區縣均承諾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目標并正式建立教師工資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和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隨當地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
盡管如此,承諾終究只是承諾并不等于落實。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隨后的督查發現,仍有不少地方在短期可能實現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這個“不低于”目標之后又出現了反彈現象,也就是又重新回到“不低于”目標規定達成之前的原有狀態。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也是讓人意想不到,國家督導暗訪組當時通過明察暗訪發現四川省少數縣在年度考核結束后會給公務員發放獎勵性補貼卻不給教師發放或只給教師發了部分獎勵性補貼,而且存在著謊報瞞報公務員獎勵性補貼的情況,讓“不低于”的目標達成打了折扣,有了水分。
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整體上偏低,因而老師們都是熱切期盼各地都能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落實并完成教師工資“不低于”這一目標任務,但老師們同時又有一個困惑,那就是無從知曉當地公務員的實際工資收入是多少,也就不知道“不低于”的目標是否真的達成。
之前還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有些地方為了確保實現“不低于”總目標任務并應對督查而將只進入專用賬戶的教師住房公積金也納入到教師工資賬戶當中充數以使得賬戶表面數字增高,這樣的操作是典型的應付檢查并損害教師利益的行為,確實讓人無語。
各地依法依規落實并切實提高教師工資待遇是地方政府應盡的責任,不僅要有經費保障長效機制更要有與公務員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按時足額發放到位,不拖欠不克扣不挪用。四川省的少數縣為了不給或少給教師發放與公務員待遇聯動調整的獎勵性補貼,謊報瞞報公務員獎勵性補貼,也真是絕了。
還有些地方為了應付檢查,突擊給當地教師發錢,那這是發什么錢呢?是本應該發給教師而被克扣的嗎?有的地方先給老師發錢,等巡視督查組一走就又發文將錢收回或在工資中扣除,很多地方竟然有兩份不同的教師工資表,一份是高工資表專門應付檢查的,另一份低工資表才是平時發放使用的。
扎扎實實地按要求并依法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切實提高教師待遇是地方政府應有和該有的責任擔當,更是將尊師重教落到實處的具體體現,應該像有些省那樣采取切實措施想方設法多渠道籌集資金給教師發放與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的差額部分也即一次性獎勵工資以執行聯動調整機制并確保“不低于”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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