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推進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通過執法司法協作的方式,在全國范圍內體系化構建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為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和海洋強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據介紹,截至2025年12月,全國范圍內共設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覆蓋全國沿海、長江流域和其他內河水域。《意見》明確,建立溝通會商、評價激勵機制,加強宣傳推廣,引導當事人通過“一站式”解紛中心解決糾紛,實現“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意見》提出,強化源頭預防,通過深化進碼頭、船舶、企業、學校“四進”走訪,聯合開展普法與風險預警。突出調解優先,通過多平臺調解入口,構建“調解挺前、訴訟兜底”分層模式,做到能調則調,應調盡調。提升調處效能,定期組織調解員培訓,以案釋法增強群眾認同。科學規劃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布局,依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場地推動水上“一站式”解紛中心建設,努力實現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深化信息互通,建立交流機制,實現可公開海事監管數據與司法審判數據的共享互通。加強人才培養,推動執法司法人員交流互鑒、同堂培訓。
當天還發布了水上“一站式”解紛典型案例。在一起涉及12名船員、欠薪總額72萬余元的勞資糾紛中,天津大沽口海事局接到求助后迅速介入,聯動天津海事法院組建專項調解小組。海事局發揮行業監管與證據調取優勢,迅速固定欠薪事實,法院同步開展法律研判,厘清船東支付主體責任與服務機構的連帶義務。在此基礎上協同促成支付方案。此后,海事局全程跟蹤資金流轉,法院則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并明確載入船舶優先權條款,實現“行政調解固定事實、司法確認賦予強制執行力”的程序銜接。本案所涉欠薪在一周后足額發放至船員賬戶,既高效保障了船員權益,也幫助企業降低了訴訟成本與信用風險。(法文)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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