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三峽壩區檢察院指控,女子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億余元。三峽壩區法院認為現有證據尚不能證實閔某某犯罪,一審判決其無罪。一審宣判10天后的1月14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求證得知,檢方已提起抗訴。
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宜昌高新區重點項目爛尾背后:涉嫌非吸上億元和項目“一女多嫁”》報道顯示,2012年8月,宜昌市高新區10個重大項目集中在生物產業園開工,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園(下稱好智多公司)被列為8個產業發展項目之一。在開工儀式上,好智多公司董事長閔某某作為代表發言:確保早日建成、早日投產、早日見效。2014年6月27日,宜昌市委發布的《綜合信息摘報》顯示,由于項目資產尚未形成,難以取得銀行貸款,項目建設所需資金除企業自有資金外,相當部分依賴民間借貸,幾年來高息融資造成的包袱越來越重,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2015年,好智多項目建設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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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好智多生物科技園已停擺多年。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在案證據顯示,閔某某在進行民間借貸時,宣稱其公司生產的高檔白酒獲得過“聯合國大獎”,極具收藏價值,待科技園投入使用后,她就能從銀行取得貸款,貸款一下來立刻歸還欠款。閔某某開出的利息高達“一毛五”,如果中間人能促成借款,她還會支付高額傭金。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2024年1月4日,宜昌市三峽壩區檢察院向三峽壩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700余萬元。同年2月27日、7月10日,三峽壩區法院先后兩次開庭進行了審理。2024年10月29日,三峽壩區檢察院又向法院補充起訴閔某某另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3億余元。
今年1月4日下午,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公開宣判。參與庭審的人士介紹,法院認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四個構成要件是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但現有證據達不到定罪標準。基于此,法院判決閔某某無罪。
記者14日獲悉,1月12日上午,三峽壩區法院收到檢方抗訴書,抗訴書主要內容為:閔某某的行為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構成要件,三峽壩區法院適用法律不當,應判有罪。
三峽壩區法院工作人員告知該案受損人代表,擬及時將抗訴書送達閔某某,并將該案卷宗移交宜昌市中院二審立案。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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