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湛江吳川發生一起案件:男子楊某某借宿初中同學家,隔日戴頭盔拿菜刀砍人,致初中同學林某欽重傷二級,林某欽弟弟被砍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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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之一林某欽重傷治療
警方第一次鑒定認為,楊某某為“急性短暫性精神病”,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隨后,家屬對鑒定結果不認同,因此向警方申請重新鑒定。1月10日,受害者妹妹林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家屬近日收到了楊某某的第二次精神鑒定結果。
吳川市公安局1月7日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公安局聘請了有關人員對楊某某作案期間的精神狀態、刑事責任能力及目前精神狀態、受審能力進行法醫精神病鑒定。鑒定意見為:“楊某某患精神分裂癥,作案期間處于急性發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目前癥狀基本緩解,具有受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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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鑒定意見
林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該案已移交至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家屬正在等待法院開庭。
被害人家屬提供的一份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材料顯示,案發后,因尚未獲任何賠償,無力承擔醫療費用,導致生活困難,林某欽一家曾向檢方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檢方查明,楊某某因無故懷疑林某欽、林某全要殺害他,于2025年3月14日持一把菜刀駕駛電動車來到二被害人的住處,趁二被害人不備、持刀砍傷二人頸部,在被害人逃離至戶外后,其仍繼續持刀追砍二被害人頸部、頭部和面部數刀,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林女士介紹,兇手是1989年出生,和兩個哥哥相識十幾年,經常一起玩。事發前一天,兇手還讓大哥帶他去做胃鏡。第二天一早,等到家人出門后,楊某某進進出出好幾趟,下午兩點左右,楊某某戴上頭盔,甚至穿好防護服,手持一把外帶全新的大菜刀,開始對她二哥行兇。
“我二哥大喊救命,大哥在二樓聽到了,就跑下來查看情況。兇手看到我大哥,也對我大哥行兇。”林女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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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
吳川市公安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林女士二哥林某全符合銳器多次作用頭面部、頸部及雙前臂損傷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大哥林某欽的損傷程度被鑒定為重傷二級。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被害人之一的林某欽在醫院治療多月后已出院。他回憶,現在每天晚上一閉眼,就會想到當時的場景,根本沒有辦法入睡。“倒下后,弟弟林某全已經不能動了,楊某某還在繼續砍。圍觀群眾想要施救,卻遭到他的威脅和阻止。”對于楊某某作案的動機,林某欽回憶,“當天楊某某行兇前,曾問過我一兩次,有什么話要跟他說,我說沒什么啊,之后一兩個小時他就動手了。”
紅星新聞記者 蔡曉儀
編輯 歐鵬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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