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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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世界級生態島上的東灘地區動植物資源豐富,冬季正是眾多候鳥遷徙越冬繁衍棲息地。近日,崇明公安分局陳家鎮派出所民警連續接到群眾求助,聯手救助起一只“三有”保護動物夜鷺,一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鵟,以共護生靈的責任擔當,為冬日增添了融融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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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清晨,寒風凜凜,居民李女士上班途中發現路邊蜷縮著一只全身覆霜、無法動彈的鳥。意識到可能是受保護的野生鳥類,李女士立即打電話給陳家鎮派出所。民警陸佳豪迅速趕到現場,認出該鳥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夜鷺。在肯定李女士愛護野生動物的善舉后,民警小心翼翼地將這只虛弱的鳥帶回派出所,安置在溫暖的室內,并第一時間聯系林業站。隨后,林業站工作人員將夜鷺帶走進行專業檢查,待其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后,適時放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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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陳家鎮派出所再次接到群眾張先生報警,稱其發現一只翅膀受傷、疑似保護鳥類“老鷹”。民警朱興洲迅速抵達,發現該只“老鷹”羽毛蓬松、精神不振,翅膀有明顯羽毛缺失,飛行能力暫時喪失。
為避免二次驚擾,民警嚴格遵循野生動物救助規范,使用柔軟透氣的棉布輕輕將其包裹,平穩放入通風的救助箱內,細心將它帶回所內,并立即通知林業站。經專業人員鑒定,這只鳥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鵟。據分析,其傷勢可能源于捕食過程中的爭斗。幸運的是,鵟無生命危險,在接受專業救治和恢復后,將重歸藍天。
短短五日內兩次成功救助保護鳥類,既是熱心群眾主動參與生態保護的生動體現,也是公安機關與林業部門高效聯動機制的有效實踐。
警方提示: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受法律保護。市民如發現受傷、受困或落單的野生動物,請勿自行處置,應及時聯系公安機關或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由專業人員實施科學救助。
原標題:《警民攜手冬日守護,五日內救起“一鷺一鵟”保護鳥類》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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