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文書中,部分文書的審判人員姓名被隱去,案號被模糊處理。
- 據新華網報道,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實踐中,因部分操作人員不熟悉文書隱名要求,錯誤將法官姓名和案號也都隱去,顯屬不當。目前已安排相關法院整改。
司法公正的底氣,在于公開透明;司法權威的根基,在于敢于接受監督。盡管最高法明確這是操作失誤并要求整改,但這一現象背后折射的認知偏差更值得深思。事實上,面對可能的質疑,“隱姓埋名”從來不是良方,唯有主動接受監督,才能筑牢司法公信力的基石。
“隱姓埋名”的背后,或許藏著對輿論質疑的擔憂。在網絡傳播便捷的當下,個別案件的裁判結果可能引發公眾熱議,甚至出現對辦案人員的不當解讀與困擾。于是,有人想通過隱去姓名的方式規避爭議,為司法人員“減負”。但這種想法看似是保護,實則違背了司法運行的核心問題。司法責任制的精髓在于“由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法官姓名的公開,本質上是責任的明示,也是對司法公正的莊嚴承諾。如果因為“怕質疑”就隱去法官姓名和案卷的編號,反而會模糊責任邊界,讓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更多疑慮。
更關鍵的是,“隱姓埋名”根本解決不了問題。裁判文書公開的核心價值,在于讓司法過程可檢視、可監督、可參考。法官姓名和案號,是實現這一價值的關鍵載體。缺少這些信息,公眾難以對案件審理進行有效監督,律師難以開展精準的類案檢索,司法公開便淪為形式。把裁判文書中的關鍵信息隱去,就像給司法公正披上了“隱身衣”,不僅無法消除可能出現的爭議,還可能滋生新的信任危機。真正能化解質疑的,從來不是回避,而是經得起推敲的裁判理由、嚴謹規范的審理程序,是法官以專業素養作出的公正裁決。
審判沒有問題,有何可怕的?司法公開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從審判流程公開到庭審活動公開,從裁判文書公開到執行信息公開,一系列公開舉措的推進,正是為了讓司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公眾的監督,既是對司法工作的約束,更是對司法公正的保障。誠然,合理保護司法人員的職業安全不可或缺,但這應當通過完善法律保障、懲治惡意騷擾等方式實現,而非以犧牲公開性為代價。
此次最高法及時要求整改,彰顯了維護司法公開的決心。糾正操作失誤不難,難的是糾正“怕監督、躲質疑”的錯誤認知。上網裁判文書隱去法官姓名,“擔心質疑”不能靠“隱姓埋名”,判決本身沒有問題,即便引發質疑又如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