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將兄/文
飆車炸街、無證駕駛、懸掛假號牌、翹頭炫技、耍帥刺激、超速183.33%。根據媒體報道稱,銀川市首起追逐競駛危險駕駛案“判了”()。但略有些遺憾的是,最終判決結果是什么,猛將兄在諸多的新聞報道中,卻難以找到答案。
根據報道顯示,一個18歲的小伙子,在下午15時,約了幾個好友,從南門廣場出發沿南熏東路由東向西行駛。沿途經過銀川商城、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BRT公交車專用車道、銀川市第十中學等人流、車流密集路段及公交站點和多個居民小區。
在此期間,這個小伙子追逐飆車、曲折穿插、加速超越公交車,嚴重影響周圍正常行駛的車輛及公共道路交通安全。
相信廣大市民朋友們對于飆車炸街的行為早已深惡痛絕,“重罰”“嚴懲”不絕于耳,有的網友就評論,“應該判上三年”。不過看這些報道,雖然都說“判了”,但最終判了多少,卻并沒有結果。
猛將兄也查詢了相關法條,危險駕駛罪是一種較輕的犯罪,刑法對該罪的量刑僅規定了處拘役,并處罰金,而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而在外地發生的同類型案件,一般都是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并處罰金數千元。
所以,猛將兄推測,檢察機關并未將判決結果通過媒體告知公眾,很可能是因為這個炸街飆車小伙子也是緩刑。
一方面,判決的結果似乎和公眾的期待有差距,大家更希望“炸街飆車用重典”;另一方面,可能是緩刑的結果,也的確鎮不住那些不顧后果,不顧他人感受,只顧自己快活的“精神小伙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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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是中國訴訟法基本原則之一,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裁判。無論怎樣的判決結果,都不應該以輿論的聲浪大小為參考標準。
尤其是,對于一個18歲的小年輕而言,即便是緩刑,那也是他人生道路上難以抹去的永遠的污點。
所以我們回頭來看,為何人們總是更希望那些觸犯了法律法規的人,一定要受到更重的懲罰?
在猛將兄看來,真的是大家飽受其害,卻又辦法不多。無論是炸街,還是擾民,無論是樓上的吵鬧,還是樓下的抱怨,抑或是寂靜的深夜中忽然之間出現的二踢腳的巨響,我們總是在忍氣吞聲按捺憤懣不平中,積攢了足夠多的怨氣。
如今社會中,為他人著想的善良,這一品質已經越來越稀缺,每個人的悲歡喜怒并不相通。當他人遭遇不幸時,絕大多數人的第一感覺是“幸虧我沒遇到”,然后才會有或多或少的同情心。
也正是因為此,當眾人普遍遭遇炸街困擾時,大家更希望有相關部門或執法部門,能站出來替自己“出口惡氣”。
無論是炸街飆車,還是其他惹人討厭的行為,該拘留的拘留、該罰款的罰款、該判刑的判刑,只有讓他們感受到切膚之痛,才能真正減少擾民之憂。
當然,司法機關也完全沒必要遮遮掩掩不提結果,對于這類“首例案件”,真的是一次絕佳的普法機會啊。

□制作:老彭
□校對:英子 搖搖
□審核:老六 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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