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一女子被害案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guān)注。案發(fā)當天,27歲的雅華在家中聽見敲門聲,發(fā)現(xiàn)門外有一位披頭散發(fā)、行為異常的陌生女子徘徊,她還吐痰、試圖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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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華報警求助,但12分鐘后,她被突如其來的暴力襲擊奪去了生命。警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唯一的目擊者,保安黃乾,描述了事發(fā)經(jīng)過。而案件的焦點卻落在了精神鑒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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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審判決,鑒定顯示嫌疑人梁海英患有精神分裂癥,認定其為部分刑事責(zé)任能力人,因此判處死緩。而原告律師臧梵清對鑒定提出質(zhì)疑,懷疑嫌疑人在偽裝精神病試圖減刑。事實上,這一類案件中的“精神鑒定”,屢次成為爭議焦點:到底精神病是否真能“免死”,還是一種“免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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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對“精神病免死”的疑問燃起激烈討論。一方面,法律對精神疾病患者有明確保護措施——如果精神障礙影響辨認是非,責(zé)任可被減輕或免除;但另一方面,公眾的“殺人償命”觀念始終未變。一些人擔心,部分嫌疑人可能利用法律漏洞偽裝精神病,從而逃避應(yīng)有的懲罰。這不禁讓人憤怒:殺人如此惡劣,居然還能“偽裝成精神病”逃脫法律制裁?這讓正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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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反思的是,司法鑒定的科學(xué)性和公正性。專家指出,鑒定過程中,依賴父母證言、個別精神檢查結(jié)果,可能存在偏差和漏洞。案中嫌疑人“梁海英”在庭審中表現(xiàn)出行為矛盾:既表現(xiàn)正常,又有反應(yīng)迅速、邏輯清晰的瞬間,令人難以一概而論。如此復(fù)雜的精神狀態(tài),單一鑒定就能蓋棺定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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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提醒我們:法律雖有完善的條文,但在實際操作中,依然存在盲區(qū)。有些“免死金牌”讓人擔憂成為某些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護身符”。我們期待司法能用更科學(xué)的方式,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還原事實真相,讓正義不再被“偽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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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件事,你怎么看?精神鑒定究竟應(yīng)如何科學(xué)、公正?你是否覺得“精神病免死”合理?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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