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55天,停運損失就得按這個天數算!”網約車司機小王手持車輛進出廠證明,在法庭上主張自己的停運損失。然而,這起看似事實清晰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卻因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辦案法官商淼的“多一份較真”,還原了不一樣的真相,更牽出了行業內隱藏的虛假訴求亂象。
案情回顧:
不合理證明引爭議,核實真相阻礙重重
原告小王是一名網約車司機,其車輛與被告小李駕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交管部門認定小李負事故全部責任。因車輛受損維修,小王無法正常營運,遂將小李及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5000余元維修費及停運損失,其中停運損失依據維修廠出具的證明主張按55天計算。
庭審中,辦案法官發現關鍵疑點:小王車輛的維修費僅15000余元,按常理,此類維修工期絕無可能長達55天。被告小李與保險公司對此表示疑慮,但考慮到司法鑒定需耗費一定時間和金錢成本,便沒有提出司法鑒定。法官決定,辦案不可糊涂了事,為核實停運天數真實性,法官要求小王補充提交網約車平臺收入記錄以佐證營運中斷情況,小王卻以“時間太久無法提供”為由拒絕,案件審理陷入僵局。
法官履職:
主動調查還原真相,GPS軌跡戳破謊言
“司法裁判既要保護受害方合法權益,也要防止權利濫用,不能讓‘舉證難、鑒定貴’成為虛假訴求的‘保護傘’。”為查明案件事實,確保裁判公平公正,辦案法官決定突破“被動審查證據”的常規模式,依職權前往當地運管局,調取了小王網約車的GPS運行軌跡記錄。
軌跡數據清晰顯示,小王的車輛在維修廠出具的“進廠日期”后第40天,已開始出現正常接單運營的軌跡,并非進出廠證明所載明的55天。這一關鍵證據直接證明,涉案車輛的實際維修周期僅為40天,剩余15天屬于虛增的“停運天數”。在鐵證面前,小王承認了為多要賠償,與維修廠協商虛增維修天數的事實。
最終,法院結合GPS軌跡記錄、維修費票據等證據,依法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小王合理的維修費及40天的停運損失,對虛增的15天損失主張不予支持。
由點及面:
深挖徹查揪出行業亂象,人民法庭亮劍整治
宣判后,保險公司負責人專程來到幸福法庭,將一面印著“公正司法為企解憂”的錦旗送到辦案法官手中,表達了對法官主動作為、明察秋毫的感激之情。
但法官并未止步于此。該案審結后,幸福人民法庭梳理同類案件時發現,陸續有好幾起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索賠案件存在類似問題——部分車主與維修廠串通,通過虛開進出廠證明、延長停運天數等方式,企圖騙取超額賠償。此類行為不僅讓肇事方和保險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更擾亂了司法審判秩序,破壞了行業誠信生態,停運損失虛開之風已成為影響交通事故糾紛公正處理的突出問題。
為有效遏制此類不良風氣,幸福人民法庭將以此案為切入點,持續深化整治工作,著力打擊停運損失天數虛開之風,通過強化證據審查、主動調查核實、加強與交管、保險等相關行業聯動等方式,織密防范虛假訴求的“防護網”,引導市場主體恪守誠實信用原則,力爭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會效果,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生態與法治環境。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此次案件的公正審理,既是幸福人民法庭踐行司法為民、守護公平正義的生動實踐,更彰顯了人民法院打擊虛假訴訟、規范行業秩序的堅定決心。下一步,南關法院將繼續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原則,主動延伸審判職能,通過類案梳理、精準施策、多方聯動等舉措,深入整治相關亂象,以司法力量筑牢行業誠信根基、護航法治營商環境,切實維護司法權威與社會公平正義。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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