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閔行檢察
幾條微信聊天記錄,牽出一張跨省制售假證的隱蔽網絡;一家網約車租賃公司的“小聰明”,竟成為撬動網約車行業治理的支點。從對兩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到推動近30名漏犯落網,促成多部門聯合整治,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以一份檢察建議為切口,打擊網約車領域造假現象,將辦案效果延伸至新業態行業監管深處,筑牢公共出行安全防線。
一枚假證牽出“網約車造假鏈”
如何揪出“案中案”?
2021年10月,余某某和洪某一起出資成立了上海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主要做網約車租賃生意。經營過程中,兩人為了方便處理租賃車輛的交通違章,動了歪心思,共謀私刻租賃車輛所屬的多家汽車公司的印章。
洪某在和承租司機簽合同的時候,發現有些司機不符合網約車服務要求的最低駕駛年限,沒法注冊網約車平臺。為了能留住這些客戶,他想到了造假的辦法。洪某通過微信聯系商家,把司機的原始身份證、駕駛證發過去,讓商家用圖像編輯工具,更改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時間、有效期限,還替換證件上的人像照片,這樣就能讓這些司機順利通過平臺注冊審核。
2024年7月,閔行警方接到一條關于網約車司機信息造假的舉報線索,余某某和洪某進入偵查機關的視線。經查,余某某和洪某私刻25枚公司印章,此外洪某先后偽造、變造、買賣了數十張駕駛證和身份證。案件隨即移送至閔行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4年12月24日,經閔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洪某因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五千元;被告人余某某因犯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然而,辦案檢察官在審閱洪某的案件材料時,幾段看似平常的微信聊天記錄,卻讓整個案件的方向發生了轉變。檢察官注意到一個細節:洪某曾多次微信聯系一個昵稱叫“a未來星”的人,要求其為不符合駕齡要求的司機“制作”虛假的駕駛證和身份證。
“難道這個背后還有更大的制假團伙?”帶著這個疑問,檢察官沒有只停留在這一起案件上,而是敏銳地意識到,這可能只是造假鏈條的一個環節,假證背后的上游很可能存在一個專業的制售網絡,下游或許還有更多購買假證的人。如果只追究洪某,真正的源頭仍在水面之下,道路安全的風險依然存在。
于是,一份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迅速發往公安機關,要求進一步查明這個微信賬號使用者的具體身份,以及其偽造、變造證件的全部事實。
從“案中案”到“鏈中鏈”
如何筑牢指控防線?
隨著調查的深入,辦案檢察官發現,這起案件遠沒有想象中簡單,一系列難點擺在了面前。涉案人員跨地域分布,買家遍布全國各地;案件的證據大多是電子數據,獲取和固定難度不小;另外,涉案假證的種類混雜,有身份證、駕駛證,還有行駛證,一旦移送審查時沒有明確區分,則會給案件定性帶來不小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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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難點該怎么突破?承辦檢察官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一步步推進案件辦理。2024年底,公安機關抓獲微信賬號的使用者張某甲以及同案犯張某乙。二人到案后,檢察官立刻聯合公安機關,對扣押的二人的筆記本電腦、手機里的電子數據進行固定。辦案團隊對著海量的電子數據逐一篩查,從聊天記錄里找委托造假的線索,從轉賬記錄里核對接單情況,從電子底稿里確認偽造證件的數量。
經過細致審查,檢察官發現,從張某甲、張某乙這里購買假證的買家不止洪某一個,還有同樣為通過網約車平臺注冊審核而走上歪路的杜某某等27人。
針對這些分散在各地的買家,檢察機關通過提前介入會商機制,和公安機關一起逐人商議處置方案:對購買假證數量多、有社會危險性的12名漏犯,建議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對購買數量不大、沒有前科劣跡的15名漏犯,建議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后直接移送審查起訴。此外,對購買數量較少、沒達到刑事入罪標準的23名買家,建議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同時,檢察官還實時跟蹤公安機關的追逃進展,參與案情會商,引導公安民警核查買家購證數量、用途等關鍵信息,區分假證種類等,為后續的指控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對于這類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制販假證案,證據是定罪量刑的關鍵,怎么把證據鏈做扎實,確保精準指控?這成了辦案檢察官面臨的又一個困境。
為了破解這個難題,檢察官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以下簡稱“偵協辦”)統一假證認定的證據標準,要求證據形成相互印證的鏈條,確保每一起犯罪事實都有充分證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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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甲與買家的聊天記錄
最終查明,張某甲接受買家委托,通過圖像編輯等手段,對買家提供的居民身份證上人像照片、機動車駕駛證上人像照片、初次領證時間、有效期限等內容進行修改拼接,并將偽造、變造完成的證件進行出售,其中張某甲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等身份證件100余件,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行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100余件;張某乙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等證件共計16件。
2025年7月4日,經閔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因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年,各并處罰金,其中張某乙適用緩刑。其他20余名同案被告人也陸續被起訴并獲有罪判決。
案結不是終點
如何開出標本兼治的“良方”?
一系列案件的宣判,并不意味著工作的結束。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網約車行業之所以會成為制販假證黑灰產滋生的土壤,核心還是存在資質審核不嚴、動態監管缺失、平臺責任缺位等監管漏洞。如何從個案辦理延伸到行業治理,堵住這些漏洞,讓網約車出行更安全?檢察官一直在思考這些問題。
為了找準問題癥結,閔行區檢察院分管副檢察長帶領辦案檢察官,一方面全面查閱網約車行業的監管規范、調取相關行業數據,另一方面專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項溝通會,并實地走訪多家網約車平臺公司、汽車租賃公司,詳細了解網約車注冊流程和審核標準,梳理出行業監管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2025年8月27日,一份沉甸甸的檢察建議送達相關職能部門。檢察建議書提出健全準入機制、壓實平臺責任、開展信用監管、深化法治宣教、完善制度供給等5項針對性建議,明確要求其健全協作機制、提升監管效能。
為了讓檢察建議不流于形式,檢察官還聯合區公安分局、相關職能部門等單位,共同召開“網約車平臺、汽車租賃行業規范工作專題會議”,通過剖析包括多起典型案例,向網約車平臺公司和租賃公司講清破壞行業準入監管體系的危害,明晰各方的法律責任,還提出了“全面自查自糾、配合監管執法、健全內部監督、加強法治教育”等具體要求。
在檢察機關的跟蹤督促下,相關職能部門嚴格落實相關規定,健全車輛、駕駛員資質動態審核機制,強制要求網約車平臺將用戶上傳的信息與國家權威數據庫進行聯網比對,避免“僅審圖片、不核資質”的情況。
“我們正按照檢察建議,完善常態化巡查機制,尤其是對駕駛員資質實施動態比對。”2025年12月26日,區檢察院走訪相關職能部門就檢察建議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相關職能部門表示將繼續圍繞檢察建議開展集中整治及行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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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相關職能部門、公安機關、網信、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常態化整治,采取“現場執法+線上抽查”的方式,開展非法客運集中整治活動36次,查處“修牌改號”“冒名頂替”等非法運營活動37起,對網約車平臺溯源處罰28件,督促平臺清退不合格駕駛員66名。針對整治中發現的注冊信息與備案信息不符的線索,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實行刑事犯罪與行政違法同步核查、同步懲治,形成了懲治閉環,切實推動網約車行業走向規范有序。
上觀號作者:上海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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