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記者1月7日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由北京市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的《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市將對符合相關部門政策要求的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給予專項社會救助。本次征求意見稿提出,本市擬建立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制度,對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提供醫療、教育、住房、采暖等方面救助幫扶。
上述文件中提及的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以及其他困難人員。所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是指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市低保邊緣家庭規定,且家庭收入扣除醫療、教育等必需支出后低于規定標準的本市戶籍家庭居民。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按照規定獲得相應救助幫扶。
征求意見稿指出,本市將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完善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加強動態監測,健全"大數據+鐵腳板"主動發現機制,線上線下結合,及時掌握困難群眾救助需求。區民政部門要組織動員街道(鄉鎮)干部、社區(村)工作人員和網格員、社會工作者等經常性走訪困難群眾,也可委托社會力量參與困難群眾摸排等相關工作,發現家庭狀況發生變化的,及時報告并將變化情況錄入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同時,健全預警信息處置,建立"線上預警—線下核查—救助幫扶—結果反饋"的預警信息處置閉環機制。
針對不同情況的人群,本市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例如,對特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給予相應的基本生活救助。將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納入低保范圍,按照相關規定發放救助金。在此基礎上,完善專項社會救助,包含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采暖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
例如,在醫療救助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要對特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低邊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按相應規定給予資助。對特困人員、低保家庭成員、低邊家庭成員、剛支家庭成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住院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分別按相應規定給予醫療救助。對符合疾病應急救助條件的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按相應規定支付。住房方面,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家庭、低邊家庭和剛支家庭,分別按相應規定給予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等住房救助;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群體,按相應規定給予農村危房改造補貼等住房救助。
征求意見稿還特別提到,要加強急難社會救助。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由急難發生地街道(鄉鎮)按規定給予急難型臨時救助或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對其中情況緊急的,按規定實行"先行救助",事后補充說明情況。完善支出型臨時救助政策,做好與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救助制度銜接。強化屬地責任,發揮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及時化解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本次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1月6日至1月12日。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蔣若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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