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南都N視頻記者了解到,三亞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三亞市天涯區三亞港3號航道標海域“7·12”一般溺水事故調查報告》。報告提到,該溺水事故是一起由于游客冒險行動疊加有關公司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游艇工作人員現場組織與安全管控不到位,最終導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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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截圖。
1人溺水死亡
報告表示,2025年7月12日10:41左右,海暢商貿有限公司的“子碩號”游艇搭載12人(10名游客、1名游艇操作員、1名游艇工作人員)在三亞港3號航道標海域(概位:18°13′7102″N/109°28′6668″E)拋錨休閑觀光,2名游客從游艇尾甲板處落水,1人獲救生還,1人失蹤并于7月15日在東島附近海域被發現其遺體,該事故最終造成1人溺水死亡。
經調查認定,三亞市天涯區三亞港3號航道標海域“7·12”一般溺水事故是一起由于游客冒險行動疊加有關公司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游艇工作人員現場組織與安全管控不到位,最終導致1人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落水者分別為:張某馨,男,20歲,加拿大溫哥華在讀留學生,本次事故的2名落水人員之一,系事發后溺亡游客;王某,女,21歲,鄭州財經學院在讀學生,本次事故的2名落水人員之一,事發后獲救游客,與本次事故溺亡游客張某馨結伴旅游。
事故大致經過為,7月12日8時許,張某馨和王某按照行程安排從酒店出發。10:40:57,王某從尾甲板起身站起,兩人面對面(王某背向大海,張某馨面向大海),王某先左手抓住張某馨右手,隨后右手抓住張某馨左手身子朝后從尾甲板處用腳探著緩慢下海。
10:41:06,王某失去身體重心快速下海瞬間雙手拉著張某馨一同跌落入海中。
10:41:10,游艇工作人員吳某彪聽到動靜后走到尾甲板處看向落水的兩人喊道,“大哥,會游泳嗎”,但未見回應。10:41:12,此時監控視頻顯示落水的兩人就在游艇尾甲板落水處,王某頭露出海面,王某身后約1.5米遠的張某馨頭已沉入海面雙手向上舉起掙扎著,但很快便全身沉入海面。
7月15日12:40,三亞海警局報告7月12日游艇落水失蹤人員張某馨遺體已在天涯區東島附近海域被打撈上岸。
未穿戴救生衣
事故調查組綜合分析監控視頻、人員筆錄及企業走訪信息,認定事故直接原因為:張某馨乘坐游艇出海游玩觀光時,在游艇工作人員吳某彪勸阻“下海需要穿戴救生衣”的情況下,依然未穿戴救生衣協助同伴王某下海,被下海失去重心的王某拉扯,從游艇尾甲板跌入海中,最終溺水死亡。
根據報告,游客張某馨、王某不聽游艇工作人員勸阻,未遵守水上旅游安全警示而冒險行動,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人。張某馨、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自行承擔事故后果的法律責任,若后續此事件涉及刑事案件,建議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梁某、吳某彪,事發時作為“子碩號”游艇的游艇操作員和工作人員,兩人對游艇上游客的現場組織與安全管控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間接責任。責成海暢商貿有限公司按公司規章制度對其進行調查、考核與處罰,并將調查處置情況報備三亞市交通運輸部門。
張某軍作為海暢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建議行政執法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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