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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宏廈建設有限公司因資金鏈緊張,老板要求中高層員工(如總工程師、老會計等),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
老板承諾,這只是“走個形式”,錢由公司用、公司還,員工只是借個名義和征信。
員工們大多礙于情面,或出于對公司的忠誠,配合辦理了貸款。
有些以“項目分包人”名義貸款,有些甚至注冊個體戶去貸。
2024年到2025年間,隨著建筑行業(yè)下行,公司經(jīng)營惡化,最終在2024年7月進入破產(chǎn)程序。
這時銀行找上門來,員工們才恍然驚覺:自己名下,背負著數(shù)百萬的本金、利息和罰息。
比如總工程師李先生,名下就涉及銀行貸款300萬(加上罰息等超310萬),以及民間借貸820萬。
員工手上,雖然有老板簽署的《還款承諾書》, 但銀行只認“白紙黑字”。
貸款合同是員工本人簽字、按手印辦理的,在法律上,員工是第一責任人。
雖然銀行表示可以協(xié)商分期還款,但堅決拒絕將債務主體,從個人轉(zhuǎn)移到公司。
公司資產(chǎn)經(jīng)過拍賣,最終拍得760多萬,無力償還巨額債務。
老板稱,“想幫員工也無力回天”。
8名員工,應公司要求,以個人名義貸款約2500萬。
個人征信受損不算,還面臨巨額債務和銀行催收,甚至需要償還民間借貸。
類似的劇本,不同行業(yè)都在上演。
鄭州某教育集團,曾讓181名員工貸款2600多萬元,理由也是“學校周轉(zhuǎn)”,最終導致多名員工征信逾期。
深圳的跨境電商、上海的醫(yī)美機構(gòu)等,都出現(xiàn)過要求員工貸款給公司“輸血”的情況。
浙江宏廈建設的這8名員工,想要擺脫債務泥潭,恐怕非常困難。
這個慘痛的教訓,或許能讓你在工作中,多一份警醒。
1、個人征信是命根子:無論領導怎么勸,絕對不要以個人名義幫公司貸款,也不要輕易給公司做擔保。
2、拒絕“測額度”陷阱:不要配合公司所謂的“測額度”、“走流水”,一旦簽字,法律風險就轉(zhuǎn)移到了你身上。
3、清醒認知職場關系:老板口中的“共渡難關”,有時候是讓你“獨自渡劫”。你是拿工資的員工,不不是承擔無限責任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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