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關稅案即便敗訴 特朗普政府也不甘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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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金融時報》12月30日的一篇報道認為,如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明年作出不利于特朗普政府關稅政策的裁決,預計后者不會“善罷甘休”,將搬出其他所謂“法理依據”繼續揮舞其“關稅大棒”。
據報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快于2026年1月就特朗普動用緊急權力向貿易伙伴施加關稅的合法性作出裁決。官方數據顯示,今年美國政府關稅收入已達到2000億美元。
特朗普政府今年1月上臺后援引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不經過國會批準、直接頒布行政令的方式出臺一系列加征關稅措施。在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和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分別裁定現政府一攬子關稅政策違法后,特朗普政府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多名未具名外交官員和貿易律師告訴《金融時報》,他們預料,無論屆時裁決結果如何,特朗普政府仍考慮利用其他貿易措施與法律繼續施加關稅。一名知情人士稱,具體動用哪些法律與措施取決于裁決結果細節。
據報道,這其中包括關乎所謂國家安全的《1962年貿易擴展法》第232條款。特朗普政府已援引該條款針對汽車、鋼鋁、銅和木材產品征收關稅,并針對半導體、醫藥產品與藥品、關鍵礦物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展開調查,結論未公布。
另一“法理依據”是調查并制裁所謂“不公正貿易行為”的《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特朗普政府已援引該條款調查巴西等國,今后可能啟動更多調查。
另外兩項“依據”則是特朗普政府今年早些時候討論過的施加關稅潛在選項,包括:《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允許美國向貿易伙伴施加至多15%關稅,限期150天;最近數十年鮮少動用的1930年《斯穆特-霍利關稅法》第338條款,允許美國即刻針對“歧視美國商業”行為施加至多50%關稅,并可用于回應任何“不理性收費、苛稅、管制或限制”。
《金融時報》說,一些法律專業人士指出,與特朗普政府當下動用的緊急權力相比,上述替代選項可能限制其快速提高或降低關稅的能力。美國“重新思考”貿易組織主管、律師洛麗·沃勒奇說,如果聯邦最高法院作出不利于特朗普政府的裁決,將大大限制后者把關稅作為“懲罰或獎勵”手段的權力。而后者援引其他法律動用關稅手段,將“不得不提供(法律適用)理由”。
據報道,不少美國進口貿易商正嘗試了解如何申請退稅。美國零售巨頭開市客公司11月起訴特朗普政府,就征收的關稅要求“全額退款”。其他一些企業也已提起類似訴訟,質疑特朗普政府關稅政策的合法性。就針對特朗普政府關稅的訴訟,聯邦最高法院已收到美國商會等方面提交的約40份反關稅的法律文件。(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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